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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黑土耕地保护利用
“田长制”宣传单
一、什么是“田长制”
田长制,是指为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而建立的以村(社区)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由市政府、区(县、市)政府、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分别作为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田长,村(社区)负责人作为网格长,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
二、为什么实行“田长制”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多次对耕地保护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农田必须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要压实地方各地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
三、主要任务
1.加强黑土耕地数量保护。
2.加强黑土耕地质量保护。
3.加强黑土耕地生态保护。
4.加强基础工程条件建设。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6.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7.加强行政监管执法工作。
四、各级田长设置
我市按照行政区划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省级建立的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责任体系,设置市、县、乡、村和网格、户“4+2”六级田长。
市、县(区)、乡(镇)级田长由本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村级田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网格田长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或屯长(负责人)担任,户田长由耕地实际经营者(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担任。
市、县(区)、乡(镇)级田长名单由本级政府公布,村级田长名单由所在乡(镇)政府公布,网格田长、户田长名单由所在村“两委”公布。
县(区)、乡(镇)辖区内的国有耕地田长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置(包括:鹤矿集团、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等所属农场)。
五、田长职责
市、县(区)、乡(镇)级田长是本行政区域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黑土耕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包括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格控制建设占用黑土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推进黑土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管控黑土耕地土壤环境风险,防治黑土耕地水土流失、沙化、碱化,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秸秆离田还田以及执法监管等,及时制止、处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破坏黑土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和盗采泥炭黑土等违规违法行为,协调、指导、督促下级田长和责任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及黑土耕地保护利用措施。
村级田长、网格田长是本村、本网格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督促、检查黑土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秸秆离田还田等落实完成情况;及时劝诫、制止并报告本村、本网格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破坏黑土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以及盗采泥炭黑土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级田长: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牵头制定全市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规划、意见等,协调、指导、督促并组织考核各县(区)和市级责任单位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总问责等职责。
县(区)级田长:落实上级田长工作部署和责任单位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推进、落实本级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牵头调查、制定本级黑土耕地保护规划、意见等,落实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巩固提升耕地质量、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打击盗采泥炭黑土、秸秆离田还田等制度措施,协调、指导、督促并组织考核下一级田长和责任单位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及时向上一级田长和责任单位报告本级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承担本级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的督导、调度、查处、问责等职责。
乡(镇)级田长:落实上级田长工作部署和责任单位工作要求,负责组织、调查、落实本乡(镇)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组织落实秸秆还田离田、施用有机肥、轮作休耕、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落实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管、补充耕地后期管护等措施,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村级田长做好相关工作,组织考核村级田长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及时向上级田长和责任单位报告本乡(镇)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情况,举报违法行为,承担本辖区内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职责。
村级田长:负责本村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具体工作,落实网格田长、户田长人员,组织开展具体工作,并对网格田长、户田长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网格田长:按照村级田长部署要求,负责组织、调查、落实责任网格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及时向村级田长报告责任网格黑土耕地保护利用工作情况,承担责任网格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职责。
户田长:按照要求落实黑土耕地保护利用措施,加强对所经营地块数量、质量、生态的管理,如实报告有关情况。
六、实行田长制有什么好处?
1.稳定耕地数量
田长要定期对耕地进行巡查,及时制止、处理所辖行政区域内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保证耕地数量不低于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并且,必须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提升耕地质量
田长应当推进耕地质量提升,管控耕地土壤环境风险,组织落实秸秆离田还田、施用有机肥、轮作休耕、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防治耕地水土流失、沙化、碱化。
3.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构建黑土耕地生态保护体系,推广黑土耕地生态保护治理有效模式,采取生物防控措施,推行绿色、有机生产,改善耕地生态环境。加强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和四旁绿化建设。加强风沙地和盐碱地治理。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遏制水土流失。实施黑土耕地遥感监测与动态分析,建立科学完整的黑土耕地生态保护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