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静海区2023-2024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HK-ZC-2023-06)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静海区2023-2024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项目编号:HK-ZC-2023-06)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静海区2023-2024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HK-ZC-2023-0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静海区2023-2024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K-ZC-2023-06
项目名称:静海区2023-2024年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万元
最高限价:2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62.462.4其他农林牧渔服务详见项目有需求书
第2包47.647.6其他农林牧渔服务详见项目有需求书
第3包26.726.7其他农林牧渔服务详见项目有需求书
第4包33.133.1其他农林牧渔服务详见项目有需求书
第5包40.240.2其他农林牧渔服务详见项目有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10%的扣除,否则不予扣除,同时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2.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符合国家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总公司参加磋商的,查询分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总公司存在不良记录,分公司参加磋商的,查询总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分公司存在不良记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未满足者做废标处理,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发布之后出具的)。(4)投标人须提供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CATL和CMA资质认定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2023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6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经办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
联系方式:130*****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恒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华夏科技园8排5号
联系方式:189*****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玉强
电 话:189*****725

天津市恒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安全 投入品 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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