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洪)警报的公告

万源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洪)警报的公告

为确保汛期防空(防洪)警报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增强全市人民防空(防洪)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经万源市人民政府批准,万源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将于2023年5月24日上午10点进行防空(防洪)警报试鸣。

防空(防洪)警报信号分为三种:预先警报(一长一短,3分钟)、空袭警报(连续短声,3分钟)、解除警报(一长声,3分钟),试鸣时长10分钟。请广大市民闻声勿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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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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