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前4月我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建设增量均排全区第一
2023年前4月我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建设增量均排全区第一
南宁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积极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我委认真落实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补贴政策及绩效考评措施为抓手,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根据《广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三年行动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截至2023年4月底,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辆,共建成充电基础设施*****个,建成专用停车位*****个。其中,2023年1-4月,新能源汽车增量为*****辆,完成2023年任务数*****辆的105.9%,排名全区第一;建成充电桩5001个,完成2023年任务数2300个的217.6%,排名全区第一。建成专用停车位145个,增长率为43.4%,占全区总新增量的比例为11.7%,排名全区第一。
我市首批22座充电站投入运营,其中白云路充电站、凤岭客运站充电站为“光+储+充”一体化示范站,达到新能源车优先使用新能源电的示范效果,据预测,两座示范站每年节约标准煤约150吨、减少碳排放约440吨,进一步增强城市服务功能,解决市民充电站少、充电难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绿色出行水平,为低碳生活赋能。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的相关工作部署,统筹城乡一体化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进一步强化南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重点工作,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以及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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