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雕塑施工招标公告

景观雕塑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清泥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许昌市发改委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水景观雕塑设计、制作与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泥河南翼的文化主题区域及休闲广场,设置文化主题的情景雕塑、浮雕景墙、挡土墙浮雕和小品雕塑。

2.2 建设地点: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泥河流域滨水绿化带和大型景观节点。

2.3工程规模:共安装雕塑十组

2.4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雕塑相关内容。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城市雕塑部门颁发的《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且不得同时受聘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两个投标人。

3.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24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 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

5.2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②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被委托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自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5.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业务授理室)。

5.4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51*****625

行政监督部门: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局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雕塑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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