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青岛城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青岛城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服务名称:青岛城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3.服务内容:为满足日常业务保障和应急保障需要。

4.服务地点:公司办公所需地点。

5.采购预算价:报价不得高于28.8万元/2年,每年采购预算不得超过14.4万元,且第二年预算须低于第一年预算。

6.中标选取方式:合理低价中标。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等且为有效、最低报价的报价单位,选用提供的同类业绩证明中单项合同总金额最高的报价单位为中标单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汽车租赁服务等相关内容;

3.报价单位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汽车租赁且单项合同总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业绩。

三、主要要求

1.服务要求

(1)上汽大通 MAXUS MIFA 9 2022款长续航 绿洲7座版一辆,最低配置要求:倒车影像,全速自适应巡航,L2辅助驾驶,车辆购置时间不得早于2023年5月10日,车辆行驶里程数不得超过100公里,车况良好,外观及内饰整体完好。租赁车辆型号配置必须等同于或优于上述车辆参数。

(2)服务期限:24个月。采购单位可随时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单位。

2.服务标准

(1)所提供的租赁车辆须为报价单位自有车辆。或虽为非自有,但报价单位可以通过租赁等合法的方式进行控制并进行出租(非自有的车辆,中标单位须提供实际产权人证明、合同、授权书等资料,以证明车辆能够租赁给采购单位使用。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只做形式审查,因提供的租赁车辆使用权存在瑕疵导致采购单位利益受损的,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所有损失);

(2)报价单位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购置、车辆年审办理、日常洗车等并承担相关费用,采购单位仅承担所租赁车辆的租赁费、电费、过路费等费用。其中中标单位需每5000公里完成一次车辆保养工作;

(3)报价单位提供的车辆保险需包含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0万元,且需包含司乘人员险合计不低于¥140万元;

(4)在租赁期内若出现非人为原因导致的车辆故障(包括厂商宣布的召回),中标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提供车辆故障维修期的替代车辆,替代车辆应经采购单位确认;

(5)如车辆本身存在故障,中标单位应提供替换车服务,如产生道路救援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6)租赁期内车辆使用公里数无限制;

(7)中标后采购单位将与中标单位签订车辆租赁合同。若有现车,中标单位需在签订合同后1日内将车辆交付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若无现车,报价单位需提供无现车书面承诺书,承诺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按约定交付车辆。如无法按以上要求提供车辆,采购中标结果作废,并按照合同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采购单位重新进行采购;

(8)报价单位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有能力按采购单位要求完成车辆后续的相应服务;

(9)如中标后项目未实施,采购单位可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结果作废。

3.付款方式:以半年为支付周期,在车辆支付周期届满且采购单位收到合格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车辆下一个周期的租金,其中,第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于车辆租赁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单位按约定交付车辆且采购单位收到合格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

四、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车辆租赁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办理车辆年审费、日常洗车费等所有费用。

2.总投标报价及每年车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3.报价文件资料包括:

(1)询价确认函(详见附件1);

(2)含税报价单(详见附件2,需注明车辆型号及配置);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4)营业执照;

(5)同类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主要工作内容的合同关键页);

(6)所提供租赁车辆的全视角外观和内饰照片、公里数照片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非自有的车辆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实际产权人证明或合同或授权书等资料(复印件)。若无现车,需提供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4)。

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资料,报价文件资料一式两份每页均需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其中第(1)(2)(3)(6)条需按附件格式打印并加盖公章、签章,第(4)(5)条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不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材料缺失或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认均视为报价无效。

4、密封要求:

报价文件须放入一个密封件中提交。密封件包装袋正面和封口格式见附件5,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价截止时间、形式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8:30时。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采取密封后现场递交

3.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民航路99号,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六、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自发出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

七、联系方式

收件人:宋雪

联系电话:173*****715

附件:1.询价确认函;

2.含税报价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无现车承诺书;

5.报价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青岛城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附件、表格详见链接:

/青岛城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pdf

/青岛城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务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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