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0105破8号河南省清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招标公告
(2022)豫0105破8号河南省清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募投资人招标公告
河南省清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2年9月5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豫0105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市金水区凤凰台街道办事处王庄村民委员会对河南省清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清华公司重整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充分挖掘清华公司的运营价值,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推进企业未来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确定中标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
一、清华公司基本情况
2003年3月18日,清华公司经郑州市金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邢菲,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欢乐家园王庄社区服务站三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747******A。现就清华公司及项目优势进行如下说明:
(一)项目优势
清华城1号院项目是被列入金水区第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五证齐全,总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积4.7万平方米,公寓面积10.7万平方米,商业面积11.07万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车位、机动车车位面积10.15万平方米,配套面积0.6万平方米。现基础工程主体已基本完成,项目恢复建设投入成本低。
(二)地理优势
清华公司1号院项目位于中州大道与陇海快速路交会以西处,货站街地铁口A口,地处郑州市黄金交会地带,不但坐享金水区成熟和完备的基础设施,同时也是郑东新区,中心老城区,经开区等连接多区的核心枢纽。强大的地理优势必将吸引众多业主购买和商家入驻。
(三)政策优势
为妥善化解郑州地区问题楼盘,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出台金政【2020】37号文件,明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强化问题楼盘化解过程中企业涉税、涉职工权益、企业信用恢复以及涉金融债权等客观现状,明确各机关部门职责,全方面、多维度的为破解问题楼盘提供政策及财政支持,助力清华公司问题化解。
二、投资人报名资格及要求
(一)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拥有与清华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有足够资金支持重整后的生产经营,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四)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适合清华公司的具有可行性的经营方案,确保清华公司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后工程复建的顺利进行。
(五)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按本公告的要求提交投资意向书等必要文件。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不限行业,同等条件下,具有管理大型企业基本能力以及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优先考虑。
三、招募流程
(一)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参加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投资意向书(包括参与重整的明确的意思表示等)。
2、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股权结构、架构图、2022年审计报告、获得行业奖励证明等;个人投资人的个人资产情况、履行能力等);
3、重整投资初步方案(包括投资方式和具体对价及支付安排、重整后的经营方案等方案),可在尽调后继续完善。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的,应提交股东会(公司法人)或有权机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出同意参与本次重整的决议原件。
5、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及履约能力证明。
6、保密承诺书,投资人应承诺对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二)交纳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在向管理人提交的上述资料和投资意向书后,经管理人审查符合条件后,管理人将通知投资人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金额及缴纳方式以管理人具体通知为准。
2、保证金的使用与退还
清华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中标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于重整监督期满后十五日内予以无息退回或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投资款,在根据书面投资协议应缴纳的最后一批投资款中等额抵扣。
管理人应自发放中标投资人确认函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
如清华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应自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无息退还所缴的保证金。
3、保证金的没收
清华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中标投资人未按书面投资协议或未按上述相关文件履行其主要义务的,重整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启动备选重整投资人的相关工作。
(三)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保证金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清华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协助。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尽职调查时间不超过7个工作日。
(四)提交正式的重整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3年6月1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重整方式、资金投入安排、债务人债务偿还方案、未来公司治理结构安排、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员工方案、管理团队方案等。
(五)评审并确定中标投资人
管理人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以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为原则,通过组成评审委员会及时审议投资人的重整方案,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选定重整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重整投资人被选定后,应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8日17:00。
(二)报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货站街与英协路交叉口凤园小驿。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武老师,联系电话:187*****732。
谷老师,联系电话:139*****202。
五、特别申明
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人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若需了解招募的详细情况可与重整管理人联系。
管理人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投资!
河南省清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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