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二期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新增增压风机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镇江市二期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新增增压风机机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江市二期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新增增压风机机组采购招标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江苏泓润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镇江市二期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新增增压风机机组采
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镇江市二期城镇污泥和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新增增压风机机组采购;
2.2交货地点:餐厨二期项目现场
2.3交货安装调试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供货到交货地点完成安装、就位交付使用;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其他: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单位为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颁发的销售证书(提供销售证书复印件)或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专项授权委托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未报送以上资格后审材料或应在有效期而不在有效期内,将导致该申请人本次资格后审不合格。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1日,每天9:30至17:30(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份后,当面获取(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资料:(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镇江市润州区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京口区禹山北路城市质协同处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1115室
联系人:李工联系人:鲍工
电话:0511-******** 电话:0511-********;138*****493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江苏泓润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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