猇亭区财政局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政府采购检查工作的通知

猇亭区财政局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政府采购检查工作的通知

猇亭区财政局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区政府采购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各预算单位的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政府采购改革创新,夯实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基础,决定对全区2022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各预算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一)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并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
(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
1.是否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否合理确定并提前编制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
2.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支持本国产品、创新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3.是否对政府采购项目实行意向公开。
4.是否在30日内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是否按规定时间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对政府采购合同及履约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是否自收到发票后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6.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情况
1.是否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类和服务类、超过400万元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5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是否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2.是否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工本费;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是否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
3.是否将2021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预留情况和落实执行情况于2022年一季度之前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
4.是否支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四)落实消费扶贫政策情况
2022年度是否在“832平台”上按规定预留采购份额并完成采购任务,做好线上爱心消费助农兴农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工作从2023年5月开始,2023年6月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自查阶段、重点检查阶段、结果反馈阶段。
(一)自查阶段(5月18日至5月25日)。各预算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针对本通知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5月25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的自查报告及附件1、2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含电子版)。
(二)重点检查阶段(5月26日至6月20日)。检查专班根据自查上报情况,采取网上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单位实施检查。具体检查单位及时间后期另行通知。
(三)结果反馈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和处理,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四、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各预算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预算单位作为本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单位。对未报送自查情况的单位将进行重点检查。
(二)各预算单位应依照检查事项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做好检查所需文件档案、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
(三)各预算单位应认真对待检查工作,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检查要求开展工作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检查专班
本次检查专班由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组成。王萌、陈金蓉同志具体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及各预算单位的联络协调。

联系人:王萌 651*****827*******
陈金蓉 651*****557*******
附件:1.猇亭区政府采购自查评分表
2.猇亭区2022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汇总表



宜昌市猇亭区财政局 宜昌市猇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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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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