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教育局韶山市财政局关于遴选2023年“国培计划”市级统筹项目承办机构的公告

韶山市教育局韶山市财政局关于遴选2023年“国培计划”市级统筹项目承办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关于做好2023年“国培计划”市州项目和县市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275号)、《关于遴选2023年“国培计划”省级统筹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湘教通〔2022〕325号)、《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第一批“国培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3〕126号)和湘潭市《关于做好2023年第一批“国培计划”项目县项目承办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国培计划”韶山市本级统筹项目承办机构送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总体思路

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精准培训要求,引领和推动教师培训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师教育体系,促进教师终身学习、持续发展。推进方式改革,创新培训实施方式,集中破解教师发展难点问题,探索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的有效模式。通过遴选高水平大专院校和优秀的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市本级教师培训国培计划项目,确保2023年度市本级教师培训国培计划项目高质量完成。

二、择优遴选

根据事权划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自2023年起,我市已立项的项目遵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公开遴选承办单位。遴选中将充分利用省内外高等院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推进韶山市教师培训中心、教研机构、电教等机构资源整合,择优遴选确定承办单位,确保培训质量。

我市将组织专家对拟申请承办项目的培训机构报送的符合遴选公告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组织材料上报。

三、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现将我市本级已立项的项目予以公布(附件1),采取遴选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征集。征集时间为5月17日至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自主申报。申报单位统筹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统一负责协调本单位全部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实施监测、经费管理等工作,按照规定的申报流程统一报送并提交申报材料。

3.资格审查。组织资格审查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的资质和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院校(机构)或不合规范的申报材料不纳入评审范围。资格条件:(1)市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公办高等学校国培机构、国培机构(驻省内)自己有线上平台资源和线下集中培训能力的培训承办机构、本地教科研机构和中小学校;(2)承办单位应坚持政治导向,具有丰富的书记校长、教师及管理干部培训经验,较强的学科研究优势和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较好的培训环境与条件设施,且近三年承担过省级以上中小学教师培训项目。

4.专家评审。组建评审专家组,依据评审标准(附件2和附件3)对相关单位申报材料分类逐项打分和排序。

5.综合评议。评审情况报市教育局进行综合评议和审定,择优推荐。

6.细化方案。遴选通过的各申报单位根据专家评审和综合评议结果,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复核后确定承办单位并上报。

四、遴选材料提交要求

1.提交资质材料1份(装订)。含培训资质证明材料(文件、证书等图片或PDF文档);近3年内任意一年的培训工作总结;3年内已经完成的任意一个国培项目的完整资料(通知、方案、培训手册、学员心得反思等)。

2.填写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填写市县“国培计划(2023)”承办单位一览表(附件4)和项目申报书(附件5),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于5月25日17:00前,将电子文稿(文件名称为:项目名称――XX单位,如“韶山市紧缺学科骨干教师专项培训(美术)――湖南科技大学”,格式为Word或PDF文档)打包发送至邮箱*********@qq.com%EF%BC%8C%E7%BA%B8%E8%B4%A8%E7%9B%96%E7%AB%A0%E6%9D%90%E6%96%99%E4%B8%80%E5%BC%8F%E4%B8%A4%E4%BB%BD%E5%92%8C%E7%BA%B8%E8%B4%A8%E6%9D%90%E6%96%99%E5%90%8C%E6%97%B6%E6%8A%A5%E9%80%81%E8%87%B3%E9%9F%B6%E5%B1%B1%E5%B8%82%E6%95%99%E8%82%B2%E5%B1%80%E4%BA%BA%E7%9B%91%E8%82%A1%EF%BC%8C%E8%AF%B7%E6%9C%9F%E4%B8%8D%E5%86%8D%E5%8F%97%E7%90%86%E3%80%82">*********@qq.com,纸质盖章材料一式两份和资质材料同时报送至韶山市教育局人监股,过期不再受理。

3.编制培训课程方案

(1)科学设计培训主题。申报单位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不同项目参训学员专业发展为中心,从学员发展需要、培训对象岗位职责分析、区域教育发展需求、国家教育政策要求等多个角度,分层分类开展培训调研和需求分析,将培训主题聚焦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员工作和学习要解决的核心问题,确保培训主题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前沿性和可操作性相统一。

(2)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围绕培训主题,以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为引领,突出教师核心素养培养,统筹配置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培训师资和课程。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师德修养、义务教育阶段新课标、心理健康、国家安全、法治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幼小衔接、少先队工作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能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各类教学资源,采取异步在线的形式供参训教师自主学习。中小学教师培训要聚焦落实新课标,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为主,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3)精选培训方式。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提质增效,在培训组织方式、专家团队组建、培训对象遴选、学习成果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任务驱动式等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线下集中培训天数包含学员报到和返程天数,报到和返程天数合计不得超过1天。

(4)加强培训质量监管。不断提高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培训过程管理的条件和能力,精准记录教师培训信息,对参训教师学习过程和效果进行综合评价,适时提供反馈和跟踪指导。要将返岗实践作为培训组成部分,支持教师持续发展。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将根据各单位的培训方案,组织专家团队对培训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有关情况作为今后申报我市教师培训项目的参考依据。

五、培训项目经费列支说明

申报单位参照以下经费标准开展项目经费预算,根据培训合同支付培训费。国培计划项目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打《关于湖南省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22-2023年)的通知》(湘教通〔2021〕314号)附件2“项目经费标准”(P18-19页)执行。

各培训项目有关费用根据经费预结算,支付专家师资、食宿、交通、资料、场地费、学员食宿等费用。班级管理、培训需求调研、培训方案研制、培训绩效评估、训后跟踪指导、为学员购买培训期间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的列支见“湘教通〔2019〕253号”“湘教通〔2022〕139号文件”,经费使用在预、结算中体现,据实结算。

附件:1.韶山市本级国培项目一览表

2.集中培训项目评审标准

3.网络研修培训评审标准

4.市县“国培计划(2023)”承办单位一览表

5.“国培计划(2023)”项目申报书

????????????????????????韶山市教育局?????????????韶山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


文档附件:
附件1:韶山市本级国培项目一览表.docx
附件5:“国培计划(2023)”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市县“国培计划(2023)”承办单位一览表.docx
附件3:网络研修培训评审标准.docx
附件2:集中培训项目评审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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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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