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区属学校广播系统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天山区财政局采购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八中学、第八十五中学所需的广播系统,第七十四小学校、第三十三中学、第四十八中学、第一百一十六中学、第一百一十七中学所需的监控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 项目名称:天山区区属学校广播系统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XJTF(GK)2015ZF172 三、 招标内容:第一包: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八中学广播系统(采购预算:270000元) 第二包:乌鲁木齐市第八十五中学广播系统(采购预算:215000元) 第三包:乌鲁木齐市第七十四小学校监控设备(采购预算:222880元) 第四包: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三中学监控设备(采购预算:125000元) 第五包: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八中学监控设备(采购预算:250000元) 第六包:乌鲁木齐市第一百一十六中学监控设备(采购预算:660000元) 第七包:乌鲁木齐市第一百一十七中学监控设备(采购预算:170000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6)投第三包、第四包、第五包、第七包的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有效的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副本原件或经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7)投第六包的投标人还需提供有效的有效的自治区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贰级以上(含贰级)的资质副本原件或经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6)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9月30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2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东环路186号天山区财政局4楼会议室 九、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一、联系人:杨柳 联系电话:****-*******转8001 传真:****-*******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