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和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和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 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3-031号

项目名称:和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 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针对2023 年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人大政协机关食堂大宗食材进行采购,主要有肉类、蔬菜、水果等副食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针对2023年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人大政协机关食堂大宗食材进行采购,主要有肉类、蔬菜、水果等副食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的预算价:156.00万元/年(此为估算价,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本次报价报下浮率(%)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履约期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1)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份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一个月填报日期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6)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开标现场查询核实);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缴纳投标保证金:*****.00元整(壹万伍仟陆佰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北路1号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平安南路152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彦飞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

标签: 食堂大宗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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