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第一批工业废物线下公开谈判销售公告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2023年第一批工业废物线下公开谈判销售公告
(项目编号:BF-ZZDGTD2023-01)
郑州局集团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生产运营更换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按照“集中公开谈判销售回收”的方式进行处置。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回收企业参加。
一、销售内容: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国家危险货物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废旧铅酸蓄电池 | HW49-900-052-31 | 吨 | 12.02 | 段管内 规格型号:各型; 结算重量方式:过磅; 电解液无法倾倒。 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1.1参加谈判单位可提前到现场对销售货物进行现场评估,要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并谨慎报价。(本次销售评审方法为:以经评审的最高价成交)
1.2成交单位须按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电话通知时间准时提货,要求时间内完成提货。
1.3提货地点为生产现场,成交单位在装卸时必须服从提货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作业安全;成交单位须遵守保卫部门的相关规定;成交单位须遵守郑州局集团公司最新的防疫规定;成交单位装卸完毕后将场地清理干净,无废弃物遗留。如因遗留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成交单位需承担责任。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2.1.回收单位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并通过审核的回收单位。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企业认证并通过审核。
2.3回收单位具备有效的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临时)(经营范围含收集、贮存、转运),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需满足本项目要求,或取得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企业的收集、储存、转运授权书,或提供有效、真实的《地方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开展2023年度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且本企业在名录里内。回收单位负责办理符合地方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申报等事项。
2.4回收单位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须提供原件备查);
2.5回收单位须提供危险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应急预案。如非本单位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除上述资料外,还必须附与雇佣单位的道路运输协议;
2.6.回收单位须提供2022年以来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置业绩证明(合同及对应的河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转移废蓄电池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复印件)。
2.7回收单位须符合地方生态环境局管理要求:能够使用地方政务官方电池回收溯源平台(例如郑州“管回收”)等开展废铅酸蓄电池的收转运工作,能提供2022年度至今连续使用“管回收”等溯源平台的电子联单等佐证资料。
2.8回收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两年内没有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须提供营业执照网络年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2.9.须提供本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2.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单位参加,禁止有关联关系企业同时参与报价(按要求提供关联企业说明)。
2.11.三年内在郑州局集团公司管内单位成交后弃标,未按约定履约处置回收危废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2.12.回收单位信誉良好,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处置、回收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或限制参与经济活动,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或限制参与经济活动的情况;不是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是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回收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回收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近一年内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回收单位不能为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回收单位,在同一包件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中参与。
2.13其他要求以销售文件为准。
2.14上述第2、4、5项须在销售谈判评审会上携带原件(备查)。
三、谈判报名及销售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者,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完成线上报名。附件1,附件2在公告中自行下载。报名时间从2023年5月19日起至5月25日17:30止,携带报名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现场报名并领取销售文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陇海路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50米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2号楼。
3.2报名获取销售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信息;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4)须提供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临时)(经营范围含收集、贮存、转运),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需满足本项目要求;或取得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企业的收集、储存、转运授权书;或提供有效、真实的《地方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开展2023年度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且本企业在名录里内。(许可证或授权书原件谈判评审时备查)
(5)加盖公章的谈判报名表原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陇海路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50米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2号楼。
4.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销售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销售人不予受理。
4.3回收单位参加谈判须提供以下材料:
4.3.1开户证明;
4.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4.3.3有效的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含临时)(经营范围含收集、贮存、转运),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需满足本项目要求,或取得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企业的收集、储存、转运授权书。(原件)
4.3.4办理(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入网和危险废物转运联单或办理地方政务官方电池回收溯源平台(如郑州“管回收”)联单的承诺书。
五、谈判时间和地点
5.1本项目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谈判。请报价单位代表按时出席谈判活动。
5.2.已报名回收单位因个人原因无法参与谈判的,应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销售人,并说明不能参加谈判的原因,如不提前说明,未到谈判现场,销售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六、其他说明
6.1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单位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6.2回收单位应认真进行成本测算,合理报价,成交后因市场因素导致价格波动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回收单位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371-********
异议受理人:刘主任(纪委)
异议受理电话:0371-********
联系地址:郑州市管城区陇海路心怡路交叉口向东350米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附件: 1.回收单位谈判报名表
2.其他要求
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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