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厂2023年5月第二批采办计划公告

深圳电厂2023年5月第二批采办计划公告

深圳电厂2023年5月第二批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深圳电厂5月第二批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中海油深圳电厂升级项目勘察报告及岩土设计审查

为中海油深圳电厂升级项目范围内所有的勘察报告、岩土设计施工图纸提供审查服务

2023年5月

1、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②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③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工程勘察审查资质。

2、业绩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一项勘察报告审查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

2

中海油深圳电厂升级项目施工图审查

为中海油深圳电厂升级项目范围内所有的建(构)筑物施工图纸、市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地埋管道、电缆沟道、道路等)施工图纸提供审查服务

2023年5月

1、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②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③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一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

2、业绩要求

(1)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1项施工图审查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

3

中海油深圳电厂升级项目余热锅炉设备采购

采购两(2)套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套的炉岛设备(含锅炉本体及其配套系统、降氮脱硝系统等)。

2023年5月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

2、业绩要求:

(1)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止,具有至少2台套(单台套460MW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套无补燃三压再热卧式型余热锅炉的国内投产业绩。

(2)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②验收证明文件(如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试运行完成证书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4

深圳电厂阀门内漏修复服务项目

根据生产现场需要,修复一批阀芯、阀座冲蚀严重,出现塌陷、缺块的阀门。

2023年5月

1、资质要求:

(1)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①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②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③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自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具有一项DN≥300mm、PN≥10MPa、T≥425℃的高温高压阀门维修的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

1+1+1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5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深圳电力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9日

,深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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