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艾家镇鲤鱼河及野人溪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工程(第3次招标)
点军区艾家镇鲤鱼河及野人溪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工程(第3次招标)
一、招标条件
n点军区艾家镇鲤鱼河及野人溪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工程(第3次招标)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17】10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汇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投资预算内专项补助和地方配套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n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点军区艾家镇鲤鱼河及野人溪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工程,位于宜昌市点军区,主要内容为100m3/d人工快渗一体化设备及预处理设备,30m挡土墙,污水池等。
n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变更澄清修改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n3、履约期限:60日历天
n4、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n5、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n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n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n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n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n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n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n②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n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n6、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上传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n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2023年02月-2023年04月连续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
n8、投标人的施工类“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 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n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n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n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n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n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n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n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9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n五、投标保证金
n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n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n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n七、开标
n1、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5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标室)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n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n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5月19日。
n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n十、联系方式
n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人民政府
n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艾家镇刘家村六组
n联系人:宋诗玉
n联系电话:188*****800
n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汇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道银河路118号百联慧谷A13-218
n联系人:向宇
n联系电话:13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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