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业务楼建设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业务楼建设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关于梧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业务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的质疑答复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富强工业园内

邮编:******

法定代表人:吴雪荣,联系电话:0572-*******

授权代表:莫强华,联系电话:136*****227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名称:梧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业务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

质疑项目编号:WZZC2023-J1-*****-CGZX

采购人名称:梧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事项1:发布项目终止公告时间已超过法定时效,此张终止公告无效,应依法予以撤销。随后须将评审真实有效的成交结果公布于众。

事实依据:见附件1。

质疑答复1:质疑人所述的依据是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审结果给采购单位确认以及采购单位在评审结果中确认成交供应商的时效。因为采购人已按时在政采云系统上对评审结果进行操作,同时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规定发布结果公告的时间点,所以本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项目废标(项目终止)理由缺乏法律依据及与事实不符,终止公告应认定为无效。

事实依据:见附件1

质疑答复2:依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经采购单位内部讨论,由于本项目采购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因此终止本项目的采购。本项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附件:1. 安川双菱电梯有限公司质疑函

2.梧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业务楼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终止公告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楼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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