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比选招标公告
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比选招标公告
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比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黔合正字【2023】0199号
1. 招标条件贵州威宁保龙(20+30+30)MW风电场项目已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业主为贵州保龙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承包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融资建设,招标人(发包人)承担融资利息,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贵州保龙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比选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
威宁县迤那镇;威宁县秀水镇;威宁县五里岗街道。
2.2项目建设工程范围
工程内容:分别是威宁县双营风电场 20MW、威宁县秀水风电场 30MW、威宁县五里岗 风电场 30MW,总装机容量为 80MW.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全部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调试、设备试运行等全过程工程服务。
工程承包范围:贵州威宁保龙 (20+30+30) MW 风电场项目 EPC 总承包,包括项目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EPC 总承包总价中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风电场区及升压变电站等完整范围内的项目设计 (包括总平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风电场 区及升压站施工、项目建设用地服务费 (包含风电场区及升压站的征地费用)、设备及材料 供货、备品备件、运输、保管、保险、安装施工、技术服务、调试、试验、风电场区及升压站的验收并网、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目标项目性能保证、工程建设管理和售后服务等相关 费用、风机、塔筒及箱变的监造费、到货验收费、性能检测费。
设计范围:本次设计范围为从地质勘察、施工图和竣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全过程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服务。
2.3计划总工期
计划总工期:290日历天(含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要求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完成合同范围内的设计、采购、安装、并网、调试以及手续办理事项,通过电网部门的并网验收,取得电网部门的并网合格通过的验收意见单,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第三方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详见施工进度计划表。
具体以现场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2.4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同时①具有设备采购及融资能力的企业;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状况(如有):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近两年指、2021年、2022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考核资格证书(B 证)。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1.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单位人员配备:材料员至少1人、施工员至少2人(土建、安装各1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或安全资格证书(C证)至少2人、质量员至少2人(土建、安装各1人)、资料员至少1人,安装工长至少1人。
设计单位人员配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至少1人,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至少1人,测绘工程专业注册测绘师至少1人,土木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至少1人,土木工程专业注册结构工程师至少1人,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至少1人,环境工程专业环境影响评价师至少1人。
提供以上人员2023年任一个月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并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增加满足专业岗位资格的人员数量,执业资格证须注册在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只接受具有设备采购和融资能力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EPC)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①有设备采购及融资能力的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施工方:②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5 月19日至2023 年5 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经济开发区电商产业园8栋409室持单位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含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资质)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4)提供单位相关信息: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4.3未按本比选招标公告第4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 日14 时0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经济开发区电商产业园8栋409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招标公告同时在和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7.其他中标人数量:一个中标人。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贵州保龙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沈锋
电 话:138*****230
代理机构:贵州合正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经济开发区电商产业园8栋409室
联 系 人:郭秀丽
2023 年5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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