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数据应用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厦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数据应用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FX[GK]*******、厦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数据应用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厦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数据应用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9日 09时1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GK]*******

项目名称:厦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数据应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包1(厦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数据应用):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7,87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C********-安全集成实施服务厦门市检察机关智慧检务数据应用1(批)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数据采集、数据资源池、数据分析引擎;智慧案管、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及配套通信网络、计算存储系统、安全系统、密码应用支撑平台等。8,000,000.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①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人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含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的24%。②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中标人将采购项目中40%以上(含40%)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24%以上(含24%)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投标人除了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说明:投标人自身为中小企业且满足以上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③投标人须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进行认定和声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规定执行。

信用记录: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s://credit.xm.gov.cn);2、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6、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05-19至2023-06-03,(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6-09 09:15: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收标窗口: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东侧收标处6号收标窗口,如有变动,则以发布大厅显示屏最终显示的方信窗口信息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7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82号1604单元

联系方式:0592-*******、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纪先生、陈小姐

电话:0592-*******、059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慧检务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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