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苏0191破1号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公开遴选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2023)苏0191破1号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公开遴选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

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年1月13日,江苏省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宁经开法院”)作出(2023)苏0191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苏州耐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日,江宁经开法院作出(2023)苏0191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天同(南京)律师事务所为海润公司管理人。

为推进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指南(2017修订)》相关规定,结合海润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为海润公司破产案提供审计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润公司基本情况

海润公司成立于2016年9月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MTWWU34,法定代表人为邱新,住所地为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A3座407、408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为无固定期限。

海润公司的一般经营项目为:太阳能电站项目开发及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生产、加工及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管理人已接管的财务资料主要包括海润公司2016年9月至2021年3月会计凭证等。

二、工作内容

审计机构以2023年1月13日(破产清算案件受理日)为基准日,对海润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基于海润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破产程序的特点,本次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海润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并根据案件需求对海润公司的大额资金流向、注册资金缴纳、应收账款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同时,审计机构还将为管理人的债权审查、诉讼仲裁等工作提供及时的财务支持;以及管理人认为审计机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具体审计要求详见附件1。

三、审计费用及审计期限

(一)审计费用:本次审计费用报价不得超过50,000.00元;若报名机构就本次审计费用报价超过50,000.00元,视为无效报名;

(二)审计期限:自审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三)如审计机构出具无法审计意见的,审计费用不高于5,000.00元。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须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二)申报机构须具有破产清算、和解或重整案件审计经验,且申报机构及其指派的审计人员不得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审计机构的情形;

(三)申报机构及其指派的审计人员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五、申报文件的编写

各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机构简介(主体资格、注册会计师名录、业绩清单、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专业领域的获奖情况等);

(二)整体含税报价(收费依据、方式和收费金额等);

(三)初步工作方案及时间表;

(四)拟委派开展本次审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名单和简历;

(五)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六)认可本公告内容、与海润公司或其主要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不存在应当回避的利益冲突、确保提交竞标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七)所需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拟委派参与本次审计工作的全部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确认报名函(详见附件2);

(八)申报机构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内容或文件。

申报机构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六、申报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申报文件的准备

1.申报文件应装订成册且封面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申报机构应向管理人提供申报文件纸质版和扫描件各一份;纸质版和扫描件不一致的,管理人将以收到的纸质版申报文件为准。

(二)申报文件的提交

1.申报机构应于2023年5月26日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其中申报文件纸质版提交时间以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申报文件电子版提交时间以管理人收到相应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超过上述截止时间提交的,管理人有权取消相应机构本次竞争资格;

2.接收本次申报文件的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越

电子邮箱:ttnjglr@tiantonglaw.com

联系电话:130*****016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38层B单元。

(三)申报文件的撤回

在申报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申报机构可以撤回已递交的申报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

七、评选标准

(一)机构规模

申报机构应至少有三名注册会计师,申报机构成员有破产重整与清算或破产审计相关著作或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的优先。

(二)工作经验

申报机构近三年具有至少三宗企业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审计经验的优先。

(三)工作方案

1.工作方案可包括总体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分工、工作步骤、工作时间等;

2.申报机构可就海润公司进行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说明并提出相应处理方案。

(四)报价

报价应当精确至元,报价低者、审计期限短者优先。

八、其他事项

(一)若仅有一家审计机构在申报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并提交相应文件的,管理人将在报告江宁经开法院后决定是否直接将该申报机构作为拟聘请的审计机构;

(二)若有两家以上审计机构在申报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并提交相应文件的,管理人将按照本公告规定确定中选机构;

(三)拟聘请的审计机构选定后,管理人将在报告江宁经开法院后与中选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四)本次遴选由管理人负责。

特此公告。

附:

1.《审计要求》

2.《确认报名函》

海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公开遴选审计机构公告-海润.pdf下载2

附件2-确认报名函.pdf下载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破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