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对外招租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
瑞丽市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对外招租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瑞丽市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对外招租项目采购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瑞丽市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瑞丽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9日15:0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瑞丽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瑞丽市人民路17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6月02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瑞丽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瑞丽市人民路17号) | ||
预算金额 | ¥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科长(采购人)夏工(招标代理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102135*****937 | ||
采购单位 | 瑞丽市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瑞丽市人民路1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科长 136*****1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瑞丽市人民路4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夏工135*****937 |
项目概况
瑞丽市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对外招租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瑞丽市人民路4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LHSCG(磋)2023-012
项目名称:瑞丽市人民医院食堂经营服务对外招租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瑞丽市人民医院为解决职工及病人的就餐问题,以方便病友及病友家属和职工,微利经营为目的,最终达到规范、集中经营,提高和增强医院后勤保障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医院规划对医院职工食堂和病友食堂按现有场地、设备进行租赁承包经营服务。
注:采购人提供经营所需主要设备设施供承租企业免费使用(提供设备清单),不足设备及修理费用由承租企业承担,且要求租期届满提前一个月全部修复后,到期按移交清单交还采购人。传染病院食堂采购人只提供场地,经营所需主要设备设施需由承租企业自行购置,免3年租金,到期后设备设施归采购人所有。水电费、垃圾等各项费用由承租企业负责。
2.采购范围:瑞丽市人民医院设有病床近 500 张,医院员工约700人。就餐食堂设在瑞丽市人民医院第一家属区、瑞丽市传染病医院。天桥旁食堂面积约276平方米,传染病院食堂约:75 平米。
3.服务要求:提供优质服务,餐饮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餐饮业及食品安全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原材料质量,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承租企业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采购人无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医院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微利经营并支持和配合医院各项工作。在承租期间,医院定期对食堂的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食品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不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若三次考核不合格也不整改的,医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的企业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3)税收要求: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4)社保要求:提供缴纳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信誉要求: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以上信誉要求均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上网查询,若供应商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7)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9)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卫生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健康证》,并承诺以下内容:① 成交后办理卫生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② 拟投入所有工作人员均持有有效的《健康证》;③ 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④ 承租企业购买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食品安全保险。(10)从事餐饮服务行业2年以上,近2年没有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瑞丽市人民路45号)
方式:现场购买(请供应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如有授权委托人)。)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瑞丽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瑞丽市人民路17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瑞丽市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瑞丽市人民路1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要求:
1.承租企业要具备停水、停电、安全生产方面的应急预案,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和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若有发生,一切法律责任及所有经济损失由承租企业承担。
2.供应商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或任何人为原因导致的停业或以对外营业为主。经营负责人不长期在本项目驻地经营的不接受其投标或导致经营合同被终止,同时负责人也不得委托其他人代为管理经营。
3.在经营期内,承租企业聘用的主厨应不少于2人,配菜员及工作人员不低于8人,主厨必须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且须把相关名单报医院备案后上岗。
4.食堂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卫生员和安全管理员,负责维持食堂卫生和各类安全管理,配合甲方进行各类安全检查。
3.菜品要求
(1)定价标准不得高于瑞丽市区域内餐饮同行业售卖的平均市场价格,售价需经过采购人对价格进行审定。若市场物价发生大的波动,由承租企业向医院提出调价申请,经审核认定后方可执行。
(2)每餐应有20种以上的荤菜和素菜,荤素搭配、配备专业厨师以川菜、滇菜、 民族菜、家常菜解决众人多重口味选择、保质保量。保障患者、家属及职工每天三餐正常用餐需求。
4.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2)保证金交纳数额、截止时间和交纳形式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截止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交纳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丽支行
户 名: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251*****092********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丽市人民医院
地址:瑞丽市人民路17号
联系方式:李科长 136*****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丽市宏顺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瑞丽市人民路45号
联系方式:夏工135*****9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科长(采购人)夏工(招标代理公司)
标签: 食堂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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