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市地区个人类不良贷款多元化解机制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市地区个人类不良贷款多元化解机制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市地区个人类不良贷款多元化解机
制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UPZBFW-2305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市地区个人类不良贷款多元化解机制法
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21.90万元,招标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月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市地区个人类不良贷款多元化解机制
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市地区个人类不良贷款多元化解机制
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5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木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nmgxz0(2163.com)。资料齐全后,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将招标
文件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闲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市地区个人类不良贷款多元化解
机制法律服务。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
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
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呼市地区个人类不良贷款多元化解机
制法律服务。
2.项日计划投资:521.90万元。
3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5服务范围:呼市地区城区支行区分行营业部通过外聘律师提供司法调解司法诉讼等服
务对我行呼市地区个人类不良贷款客户开展不良资产专项多元化解清收。
6.入围数量:4家。购买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单位<6家时,则本次公开招
标不成立重新发起公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且與有司法
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3.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进行行贿犯
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拟派律师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熟悉行政法律法规,无刑事犯罪
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涉嫌违纪违
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月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nmgxz(02163.com)。资料齐全后,供应商将招标文件费交至指定账户,代理机构将招标
文件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20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26日17时00分,以代
理机构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供应商须提交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
(3)拟派律师的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提供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治理措施,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的承诺
(5)提供拟派律师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纪律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
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的承诺:
(6)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的承诺。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供应商由其账户以转账网银或电汇
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至以下银行账户汇款时备注法律服务联系电话。
账户: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151179100018010067191
开户行: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
行号:301191000013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巾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贲任公司
网(http:/www.nmxz.net)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六递交投标文件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年0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竿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度11层1102室: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度11层1102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5-8
联系人:蔺蕊
电话:0471-699136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贵任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系人:刘艳虹耿智伟

话:0471-6244103
电子邮件:nmgxz02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501050103s

标签: 不良贷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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