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局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锂电池电机车租赁
三公局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锂电池电机车租赁
项目编号: 三公局2023.71-总-电机车(... | 项目名称: 总承包大连地铁锂电池电机车租赁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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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三公局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锂电池电机车租赁 公告内容: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二标段一工区项目部 设 备 租赁 (锂电池电机车编组) 招标编号: 三公局2023.71-总-电机车(大连地铁) 1.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共分2个标段,我部施工段为二标段一工区,共有一站五区间。周家沟站为地下三层单柱双跨岛式车站,总长153m,标准段宽20.9m,底板埋深约26.33m~29.79m。车站共设置4个出入口(其中2号出入口为预留)和2组风亭。区间为东南山站~周家沟站区间(1780.778m),周家沟站~银杏大道站区间(866.5m),银杏大道站~辛萍街站区间(977.197m),辛萍街站~辛寨子站区间(843.523m),辛寨子站~工业大学站区间(762.346m)。区间联络通道共计7座,除东南山站~周家沟站区间为3座联络通道外,其他区间各1座联络通道,均采用暗挖法施工。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共2个包件,锂电池电机车编组暂定数量为6列,渣土车暂定16台。供货周期、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2.2.2本次招标共2个包件,允许投标单位针对单个包件进行投标,也可以对2个包件同时投标,允许一个投标单位中标多个包件。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改装资质的制造商或供应经验的代理经销商(提供售后服务等),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2 生产能力:制造商须具备投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3.3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2020-2022年的销售业绩;生产商近3年内具有3个及以上投标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投标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取得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 3.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至202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 3.7其他要求:生产商具备该招标设备的供应、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垫资(租金)能力以及跨地域的供应、施工技术指导、集散能力和足够的仓储、售后服务能力。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参与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内的注册合格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11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5 月19日16 时至2023 年5 月29 日16 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empm.ccccltd.cn/PMS)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5.2 不邮寄招标文件。 5.3本招标文件收取费用:500元/整标。于2023 年5 月 29 日15 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5.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大连地铁项目锂电池电机车编组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mpm.ccccltd.cn)上传,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并盖章扫描上传)。(3)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 递交的时间为: 2023 年6 月8 日16 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6 月8 日16 时止,2023 年6 月8 日16 时开标。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标伍万元整(¥*****.00元)。 6.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 年6 月8 日16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6.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大连地铁项目锂电池电机车编组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发布(http://empm.ccccltd.cn) 8.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园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招标人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一工区项目部 项目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由家瑞鑫农贸市场旁中交三公局 售标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qq.com(张涛,标书款邮箱) 售标联系人:王玉林 联系电话:010-******** 购买标书款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电子邮箱:**********@qq.com,(马丽娟,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邮箱) 联系人:马丽娟联系电话:177*****967 项目信息: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一工区项目部 项目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由家瑞鑫农贸市场旁中交三公局 项目联系人:马丽娟联系电话:177*****967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供应商注册、添加合作意向联系人: 联 系 人:曾 科联系电话:131*****199 项目联系人:马丽娟联系电话:177*****967 招标设备 包件1:
包件2:
备注: 1.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均为出厂2年内设备。本次招标数量、预计使用期间依据最新施工方案确定,具体进场时间需甲方通知分批次进场,结算依据甲乙双方签认的运转记录为准; 2..月租赁含税单价:设备明细及价款中单价均为设备达到甲方正常使用条件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租金、材料费、运杂费、进出场费、加工费、检测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卸车费(首次进场卸车、末次退场装车,若中标单位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此项内容,由甲方提供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在乙方结算款中扣除)、服务费、安装调试费、备案取证费、利润、税金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它费用的到工地价格,在达到甲方正常使用条件前未列明的,甲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 3.锂电池电机车编组需含配套充电桩,乙方需按照甲方需求进行提供,最低配置为每2列锂电池电机车编组提供1台充电桩,需满足甲方施工需求(费用包含在月租单价内)。 4.租赁方需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费用含在月租单价内。 5.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设备维修及配件更换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操作人员失误或造成的维修及配件更换由甲方负责。 6.乙方需要保障有1至2名维保人员驻甲方工地,甲方仅提供维保人员食宿,其他费用如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结算支付方式: 1、以月租方式租赁,不足整月按照月租单价/30天*实际使用天数进行结算,司机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不支付预付款。结算时必须由甲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按项目结算程序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待甲方结算手续审批完毕后90天支付已结算金额的80%,剩余20%待乙方退场最终结算办理完毕后90天内付清。 3、甲方支付方式: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招标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家地理信息产业园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招标人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一工区项目部 项目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由家瑞鑫农贸市场旁中交三公局 售标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箱:*********@qq.com(张涛,标书款邮箱) 售标联系人:王玉林 联系电话:010-******** 购买标书款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李先生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发至电子邮箱:**********@qq.com,(马丽娟,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邮箱) 联系人:马丽娟联系电话:177*****967 项目信息: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二标段一工区项目部 项目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虹城路由家瑞鑫农贸市场旁中交三公局 项目联系人:马丽娟联系电话:177*****967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供应商注册、添加合作意向联系人: 联 系 人:曾 科联系电话:131*****199 项目联系人:马丽娟联系电话:177*****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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