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海发改发【2022】28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环境治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奖励资金、争取自治区专项补助及环保奖补资金、其余县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次新增进水口分水井一座,作为事故池与总进水口进水及分水功能,土建尺寸平面尺寸(长x宽x高)5x6x5.5(米);进水口应急调蓄池(事故池)一座,土建尺寸平面尺寸(长x宽x高)85x15x5.0(有效水深);A2O池一座,单池处理能力1万立方/日(变化系数1.5),土建平面尺寸(长x宽x高)63.2x42x6.0(有效水深);二沉池+污泥回流提升池(合建)一座,单池处理规模1万立方/日(变化系数1.5),土建尺寸?=32x6.7米(池外沿水深4.3米),圆形钢筋混凝土池体;絮凝反应前提升池一座,土建尺寸(长x宽x高)5.84x3.1x3.6(有效水深);以及新增污泥脱水干化一体设备,风机设备等。
2.2 建设地点:海原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內。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三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各单体工艺管道及设备、动力电、自控仪表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海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施工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 月19 日9 时00 分至2023年5 月26 日18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9 日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联系方式招标人: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原县县城
联系人:张旭
电 话:159*****666
招标代理机构: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人:刘林
电 话:177*****169
8、投诉举报电话
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955-*******
2023年5月19日
标签: 二期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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