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中医医院与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数据交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卫市中医医院与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数据交换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卫市中医医院与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数据交换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络接口和适配器/网络接口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中医医院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9日16: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5月30日16: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 ||
预算金额 | ¥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 | ||
采购单位 | 中卫市中医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文华09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强0955-*******? |
项目概况
中卫市中医医院与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数据交换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SC-ZWZC2023-014号
项目名称:中卫市中医医院与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数据交换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中卫市中医医院与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数据交换改造项目 | 对中卫市中医医院与宁夏医药采购平台数据进行交换改造采购,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00元 | ******.00元 | / |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
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根据宁财(采)发【2021】22 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方式:到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领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中医医院
地址:中卫市新区
联系方式:刘文华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思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南苑东路
联系方式:陈强0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强
电 话: 0955-*******
标签: 与宁夏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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