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工贸联营织篢五金厂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告
关于阳江工贸联营织篢五金厂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 告
(2019) 粤17破2号
阳江工贸联营织篢五金厂债权人:
《阳江工贸联营织篢五金厂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4月6日以邮寄方式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3年5月16日经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17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阳江工贸联营织篢五金厂破产财产实施两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二次分配,确定于法院裁定后10日内实施。本次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472,563.61元,参与本次分配的普通债权7户,应清偿总额8,482,738.22元,分配额174,324.14元,优先支付和预留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后,本次分配为普通债权的清偿比例2.*******%。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以货币方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实施转账支付。
特此公告。
阳江工贸联营织篢五金厂管理人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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