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水稻制种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里塔镇钢结构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南城县水稻制种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里塔镇钢结构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南城县水稻制种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 里塔镇钢结构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城县水稻制种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 里塔镇钢结构专业分包已经上级批准,且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招标。自筹资金已落实。

2. 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计划工期:40日历天(暂定)

2.3项目地点:南城县

2.4招标控制价:

2.4.1 南城县水稻制种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 里塔镇钢结构专业分包招标控制价:以财政评审后的控制价作为计算基数,然后按该计算基数下浮20%作为招标控制价,含9%税(工程总价暂定55万,综合单价:约290元/㎡)。

3、招标内容

3.1 招标内容:

3.1.1 南城县水稻制种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 里塔镇钢结构专业分包

一、招标内容:钢结构具体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含钢结构主体、预埋件、型钢墙板、型钢屋面、彩钢板墙面、螺栓、天沟、落水管、钢梁、拉杆、防火防锈涂料(漆)等)。

二、招标总面积:约1872㎡(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建筑面积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叁级及以上资质;

4.2具备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4.3本项目仅限南城县本地注册企业投标。

5、公告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请于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3日前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南城县分中心网(http://ztb.jxfz.gov.cn/nc/)上自行下载招标公告。

5.2开标时间:2023年5月23日下午16时30分

5.3开标地点:南城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二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具体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应当自中标之日起7天内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或保函)并订立书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

8.1、保证金缴纳形式: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指定招标人账户。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只允许转账,不接受保函,转账时备注工程名称)。

保证金账户:

户名: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饶银行南城县支行

账号:208*****000*******

8.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7时前。

8.3、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

9、其他

9.1、本工程招标清单含施工人员一切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施工工器具等;含项目施工工程中所有安全措施、设施、排污等。

9.2、中标单位需提供按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3、本工程招标清单含施工所用得所有用电设备设施等主辅材;施工用水的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等(含水电费等费用);还需满足防火、避雷等要求;

9.4、本工程不包含土建内的地基基础施工、砖墙砌筑、地面硬化等工程内容;

9.5、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建筑垃圾的清运、验收钱的清扫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9.6、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清单工作内所需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需中标单位自行编制;

9.7、本工程采用下浮的方式进行招标,以下浮让利系数最多中标(报价有小数点的只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投标报价(下浮比例)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序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单位报价(下浮比例)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多报价(下浮比例),则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来确定中标候选人。

9.8、潜在的投标单位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不参与排序。

9.9、签订合同时以中标单位的同比例下浮率为准确定合同单价或总价(有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9.10、中标单位在施工中有以下要求:

A施工中的全过程人员安全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招标单位不涉及施工中的人员安全管理;

B 施工过程中的人员意外险由招标单位购买,费用由招标单位支出。

9.11、各潜在投标企业的投标格式根据招标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报价单格式以招标公告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

9.12、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桥梁和房建项目付至85%);结算审核后拨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7%,剩余尾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9.13、各潜在投标人,充分考虑相关因素,也可以参照施工图纸(需参考施工图纸的可到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南城县分中心网(http://ztb.jxfz.gov.cn/nc/)上自行下载或与招标代理联系)合理报价。

9.14、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将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按公告中第10条提供)裝于密封袋并在密封袋的所有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分标段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标段号,投标单位名称及电话)。如果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其报价将被判无效或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9.15、招标公告中未涉及的相关事宜,中标单位可与建设单位合同中约定。

10、投标文件组成(分标段进行密封,投标文件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9.1 投标报价单(只允许一个报价,报价响应一切招标公告);

9.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9.4 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9.4 资质的相关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建筑八大员及有效项目负责人)。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建昌镇城东路99号

联系人:王敏霞

联系电话:182*****597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城县建昌镇滨江御园附113号

联系人:罗丹

联系电话:182*****898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报 价 单

南城县水稻制种烘干中心建设项目(一标段)- 里塔镇钢结构专业分包

工作内容

建筑面积

控制价

控制价的基础上下浮让利系数(%)

钢结构具体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含钢结构主体、预埋件、型钢墙板、型钢屋面、彩钢板墙面、螺栓、天沟、落水管、钢梁、拉杆、防火防锈涂料(漆)等)

约1872㎡(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建筑面积为准

以财政评审后的控制价作为计算基数,然后按该计算基数下浮20%作为招标控制价。(暂定55万,综合单价:约290元/㎡)

:1、中标单位需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清单含施工人员一切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施工工器具等;含项目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措施、设施、排污等。

3、本清单含施工所用的所有用电设备设施等主辅材;施工用水的安装拆除及维护保养等(含水电费等费用);还需满足防火、避雷等要求。

4、本劳务工程不包含地基基础施工、砖墙砌筑、地面硬化等工程内容。

5、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建筑垃圾的清运、验收前的的清扫等由中标公司自行负责。

6、本工程施工范围内清单工作内所需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需中标公司自行编制。

7、本工程暂定总金额为55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后的控制价作为计算基数,然后按该计算基数下浮20%×(1-下浮让利系数))。

8、最终解释权归南城县金创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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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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