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中法办明电〔2023〕1号)、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豫法办〔2023〕6号)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商法办〔2023〕7号)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商丘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深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坚决整治执法领域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依法治国办《调研与督察》2023年第1期通报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专项整治,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有力解决,彰显法治力量,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推动相关制度健全完善,全面筑牢法治根基,实现长治长效;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坚持服务型行政执法,体现便民惠民;推动执法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队伍管理切实加强,确保素质过硬;推动制约监督体系严密规范,严肃法治责任落实,持续正风肃纪。
(二)主要任务
聚焦以下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1.“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2.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3.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4.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5.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6.其他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出现的其他新情况新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工作启动阶段(4月1日至5月15日)
5月中旬成立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区交通运输局要结合系统实际,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委依法治区办组织召开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深入查纠整改阶段(5月16日至10月31日)
1.广泛收集线索。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综合运用新闻媒体、信访投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复议、诉讼等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扩大专项整治线索来源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从业人员的反映和意见。要结合实际,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或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做好本地区问题线索收集分办。
2.深入开展自查。区交通运输局要全力推进本系统自上而下开展自查,对执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坚持显性问题和根源问题一体排查,内部管理主动查、外部线索倒逼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相结合,全面摸清问题底数。
3.建立整治台账。区交通运输局要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分类研判、剖析原因、找准根源,按照“定领导、定责任、定方案、定时限”的要求,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4.强化问题整改。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整治工作台账,压实工作责任,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对可以马上改的,立行立改加以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常抓不懈推动解决。区交通运输局要在深入查纠整改阶段于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自查自纠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台账(附件4)。并于6月25日、8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
5.加强督察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沟通指导,建立健全请示汇报、协调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调度有效、及时纠偏。督察督办组将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问题较多或推进不力的单位,适时开展实地督察。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要求限期改正;对整改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推进)
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做法,进一步研究治本措施,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开展专项清理,对违反上位法规定的,不符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的,要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完善法治督察与党内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一体化推进,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加强执法领域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力度,健全完善重大法治事件督察机制程序。
专项整治完成后,区交通运输局要形成总结报告,于10月1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报告要涵盖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有关建议等,并附所有整治问题详细工作台账(对尚在推进或需长期推进的问题,也要明确现阶段成效和长期举措),同时报送不少于5个典型案例;追责问责、容错免责情况要作专题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汇总后形成总结报告,按要求报区委依法治区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统领,践行法治为民。要将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我区“一规划两方案”相结合,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全面领导专项整治推进工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委依法治区办主任董俊山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赵锐同志,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局长谭振启同志任组长,负责日常工作,牵头推进此项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和交通运输系统整治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委依法治区办(领导机构及职责见附件1),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三)压实工作责任,汇聚整治合力。睢阳区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区委依法治区办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加强对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交通运输系统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查问题、抓整改、建制度、促规范,把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求落到实处。要充分调动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层层压实责任,形成条块结合、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专项整治。
(四)坚持标本兼治,实现常治长效。交通运输系统要切实从制度层面找出“病灶”、拔除“病根”,研究提出标本兼治的制度措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举一反三,严防问题反弹、顽疾变异,务求整改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坚持“见人见事”,全面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规定进行移交,对后续处理情况,要及时跟进、了解掌握,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巩固提升专项整治效果。
(五)注重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开门整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坚持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专项整治成效的标准,做到人民群众呼声在专项整治中有回应、人民群众提供的问题线索在专项整治中得解决,切实让人民群众通过专项整治感到变化、看到成效、得到实惠。邀请新闻媒体全程参与报道工作,全面宣传专项整治,深入报道取得的进展成效,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有效监督,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联系人:李静0370-******* 182******9935
附件:商丘市睢阳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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