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客运枢纽中心(二期)亮化、围墙、连廊、维修车间等项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广平客运枢纽中心(二期)亮化、围墙、连廊、维修车间等项目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17:3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广平客运枢纽中心(二期)亮化、围墙、连廊、维修车间等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广平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审批招标核字【202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争取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广平客运枢纽中心(二期)亮化、围墙、连廊、维修车间等项目工程,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在客运枢纽主站楼现有基础上扩建第三层,扩建面积1595.71平方米,同时建设客运枢纽附属工程包括汽车维修间622.16平方米,钢连廊256米。围墙、楼体亮化、室外亮化、车棚及强电外网设备的等搭建智慧公交系统。资金来源:除上级争取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广平客运枢纽中心(二期)亮化、围墙、连廊、维修车间等项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18 00:00至2023-03-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4-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惠招标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
|
河北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