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对讲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单位对讲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单位对讲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青海德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某单位(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某单位对讲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以下均简称“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 某单位对讲系统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德航(竞谈)-2023-01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采购预算额度 | ******.00元(陆拾叁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分包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接收联合体形式 |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谈判。 |
进口产品 | 本项目 拒绝进口产品参加谈判采购。 |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内容 | 供应商提供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申明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年05月19日(北京时间) |
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3年05月22日至2023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方式 | 线上获取或线下获取 |
文件售价 | 500.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
文件发售地点 |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1号1号楼12层*****室 文件购买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971-******* |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招标文件格式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DHXMGL@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谢绝邮寄)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甲方单位:某单位 项目负责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0971-*******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德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1号1号楼12层*****室 文件购买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971-******* |
谈判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00元) 交款单位名称:青海德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保证金子账号:1050 5494 8140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交付方式:谈判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自谈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60日历天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U盘格式)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2.供应商名称; 3.响应文件送达时间、地址; 4.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5月29日 09:30 |
开启时间及 谈判地点 |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5月29日 09:30 2.谈判地点:西宁市城西区1号1号楼12层*****室 |
政策功能 | 对于提供节能、环保标志产品,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10%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根据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情况,在10%-20%的范围内自行商定,并在谈判文件中做出具体规定) |
代理服务费 | 收取对象:中标人 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商定 |
合同签订有效期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服务合同。 |
合同备案 | 采购服务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原件备案。 |
其他规定 | 本公告发布于《》》《青海项目信息网》 |
监管部门及电话 | 监督单位:某单位 联系电话:0971-*******(胡先生) |
备注 | 1.严格遵守并履行保密义务。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相关资料,乙方保证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在采购结束和完成履约责任后及时删除、销毁,不留泄露隐患。确需保存的合同资料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2.如果本项目因甲方(采购寻求方)实际需求变化导致变更、终止,中标供应商不得有任何异议。 |
标签: 对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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