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发射机及光分路器招标公告
光发射机及光分路器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铁路局有线电视台关于光发射机及光分路器 的采购公告
编号 2015-02
现定于2015年10月12日上午9:00在呼和浩特铁路局有线电视台召开光工作站集体议价采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序号名称单位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光发射机(16毫瓦)台10合同签订后30日内呼和浩特
2光分路器(1分6)台7合同签订后30日内呼和浩特
3光分路器(1分8)台3合同签订后30日内呼和浩特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光发射机光学特性满足工作波长 1310±20nm,光反射损耗≥45db;光链路特性满足C/N≥51.5db,光功率接收≥65db;射频特性满足频率范围47 ~ 1000MHz;RF 输入电平标称值 75 dBuV;射频输入阻抗75Ω;外形尺寸482mm×380mm×44mm。 双电源220V备份。
光分路器为均分,带宽± 40nm,方向性≥50db,工作温度-40~+70℃。偏振相关损耗≤0.15db。
2.质量保证要求:符合广电总局《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性能满足配置要求。
3.售后要求:卖方负责保修一年,终身负责维修。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超过保修期后的配件及维修费用按照市场价格的收取,并且不得高于卖方给予其他买方相同配件或服务的价格。
4.交货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5.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款。
6.验收方式:按照基本性能、质量要求验收。
7.议价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最低价中价法。
三、参加集体议价采购厂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四、相关要求
1.在任何时候发现参与议价人提交的议价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议价资格。
2.中标物资凡在运输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供货方承担。
3.诚邀业界厂商踊跃参与,届时请提供相关生产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广电网络产品入网许可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1日 17时00分
议价开始时间:2015年10月12日 09时00分
议价会议地点:呼和浩特铁路局有线电视台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鹏, 电话:****-******* 134*****318
七、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即日起开始报名,将议价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ly90@163.com,注明议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公章。
八、报名表格式
光发射机及光分路器议价报名表
(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呼和浩特铁路局有线电视台
2015年9月21日
标签: 发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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