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三次招标)
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三次招标)”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三次招标)
二、招标编号:HM-CG-SJ-2023-GC-020(2C)
三、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萍乡市上栗县赤山镇(位于123县道以南,593 乡道以北)麻田村、幕冲村。
2、招标范围: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室外景观。
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主要工程数量:种植草皮约***** m、栽植乔木约22株、栽植灌木约60株、竹类约572株、栽植色带约3900m等,具体工程量以图纸计算为准。(含种植土及种植土300mm以内的地形整理,不含边坡的绿化(草皮和喷播草籽)、不含园建、不含塑胶跑道、不含花岗岩广场,具体施工范围待项目部明确)
以上招标范围及工程量暂定,与其它专业工作界面、施工工序模糊不清和存在争议等以招标人划分、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建设单位结算审核为准,施工单位须无理由执行。竣工验收须通过建设单位及相关主管单位验收且满足相关施工规范规定的要求。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运输、机械、小型机具、材料及配件、水电气、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管理费、税金、措施费、环保、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相关主管单位验收等费用、包质保期内的日常养护、包淋水、施肥、除虫、修剪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
3、项目规模:暂估金额580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 标段,拟选择1 个中标人。
5、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6月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总工期:203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图纸情况:施工图纸完备,提供电子版图纸。
7、现场条件:现场三通一平,招标人不提供临时设施;现场空旷,已回填土方,需自行修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如存在串标行为,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8)省外企业提供入赣许可(入赣备案);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前5年内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合同复印件,提供原件备查;(业绩为已完工业绩);
(2)现场派驻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绿化工程业绩1个及以上,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现场派驻人员开标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市场化)
七、通知方式
招标人在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由满足条件的分包单位自行报名。投标单位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西智慧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ztb.jxzhhm.com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方可参与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相关证明、公司营业执照。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9:00时至2022年5月25日12:00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3.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2023年5月 25日12:00前,登录“电子招标平台”获取。
九、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元(¥******元)。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向招标人以下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5月 25日12:00时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效。
2.原参与过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二次招标)的投标人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若继续参与此次招标活动,可不需再次提交投标保证金,直接在投标文件中附原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即可。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账户信息如下:
开 户 名: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799*****9600 077
开 户 银行:江西银行萍乡支行营业部
3.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萍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项目绿化工程专业分包采购(三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的投标保证金均有效)
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人投标保证可转履约保证金。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以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并查证属实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中标后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不履行合同约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纸质版书面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 5月 25日 14时00分。逾期送达、未按照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入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且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身份证明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唯依大厦五楼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181*****827电子邮箱:*********@qq.com
十二、招标监督机构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9-*******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采购部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99-*******
江西智慧海绵集团纪检室
联系人:胡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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