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一、本项目经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川发改农经【2015】410号 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广发改招管备[2015] 20 号 。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剑阁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项目名称剑阁县2015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剑阁县盐店镇、姚家乡2个乡镇5个村
实施时间拟于2015年10月开工。本项目监理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为止。)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建高产稳产粮田11700亩,新建及整治田间排灌渠系32.78千米、渠系建筑物522处,新建及整治蓄水池32口、山坪塘5座,新建田间作业便道4.75千米、机耕道21.42千米,土地平整1580亩,地力建设2000亩。
建设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投资,已落实。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监理1剑阁县2015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要求:
1、项目拟任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专业全国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本项目实行项目监理压证(含总监理工程师和拟派驻工地现场监理人员证书原件,下同)制度,其中派驻的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至少4名(含4名),派驻的监理人员必须具有水利工程监理职称资格证书。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为中标单位在册人员(提供近6个月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须和比选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书相符(未经比选人同意,中选单位擅自更换项目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视为转包或挂牌和借牌,产生的严重后果由中选单位全权负法律责任)。2、采用A种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剑阁县2015年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比选保证金”(在备注栏注明:剑阁县财政局收),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银行进帐回单”复印件以传真或直接递交的方式送至比选人。3、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补充资料。4、在随机抽取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提供需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份。5、项目负责人(总监)不到场、证件(证明)弄虚作假、不提供资料原件、比选资料都不予接收。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5年09月21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09月25日09时3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剑阁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 剑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 ****************1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备注
监理1E.固定价/18.120.90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5年09月25日09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剑阁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龙江大道剑门大厦裙楼四楼)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 剑阁县土壤肥料工作站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武公街37号
邮 编: 628317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E-mail):

2015年09月21日 (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食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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