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街道大兴村中阳大道北侧鱼池招标公告
新海街道大兴村中阳大道北侧鱼池招标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土地管理,根据汕龙办发[2017]62号《汕头市龙湖区农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办法》等文件规定,对本村中阳大道北侧鱼池经营使用权进行三资平台公开招投标,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招标公告如下:
一、资产情况:
1、权属:土地权属为大兴村集体所有。
2、位置:地块位于汕头市龙湖区中阳大道新海街道大兴村段,于中阳大道北侧,东与七合村交界,西与东南村交界。
3、四至:(第三方测量公司报告为准)
4、面积:8.86亩。(第三方测量公司报告为准)
5、土地性质:坑塘水面。
6、租期:10年(分二期:第一期5年,第二期5年,共10年)。
二、招标规定:
1、参加竞投资格条件:
(1)竞投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报名截止日期没有拖欠村委会资金的人员。拖欠村委会资金的人员,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清拖欠资金的,可申请竞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竞投。
(3)竞投者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禁止参加竞投。
2、本标的物10年租金分两期进行收取,中标人须在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纳第一期5年租金及2万元违约保证金,竞投保证金可冲抵租金,按多退少补一次性缴清,第二期租金在第一期租期第4年,首月内一次性付清第二期租金(第二期租金不递增)。若未按时缴清第二期租金,则大兴村经济联合社有权终止合同,其所缴交的2万元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归大兴村经济联合社。
3、竞投中标者,在租用期内,必须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规定,依法依规进行开发生产经营,不得挖池取沙、倾倒废土、乱搭乱建;如需搭建临时设施,储藏室、农具室等,须依法依规报批同意后进行。严禁改变该土地农业用途,严禁用于非农业建设。另不得私自转让合同,否则,终止合同,违约保证金2万元不予返还中标者。
4、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土地,租期10年结束后,违约保证金2万元无息全额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者。
5、土地租金底价: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价为底价,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价为竞投底价,即每亩每年1500元。
6、竞投方式:竞投者必须在报名前在澄海农商银行新溪支行东南分理处大兴经联社账户内存入人民币13万元作为竞投保证金,竞投方式采用暗标竞价模式,现场递交报价,现场开标,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若出现多个最高阶的,以抽签形式确定中标者,报价低于竞投底价无效。若最高报价者弃权,则其竞投保证金13万元不予返还,归大兴村经联社所有。
三、报名登记、竞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1、报名登记时间:有意竞投者必须在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5月26日上班时间接受报名(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休息日除外)。竞投者必须在澄海农商银行新溪支行东南分理处大兴经联社账户内存入人民币13万元作为竞投保证金,凭银行(开户行:澄海农商银行新溪支行东南分理处,户名: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大兴经济联合社,账号:800*****002******)出具的进账单,带身份证原件到大兴村委会一楼综合服务窗口报名登记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2、竞投时间:2023年5月30日上午9点正开始,竞投者请于2023年5月30日上午8点50分前到达竞投现场并做好签到,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竞投地点:新海街道交易中心(新海街道党校三楼),竞投人必须凭村经联社出具竞投资格保证金收款收据单及本人身份证(有委托者,必须带委托书,被委托者仅能接受一名竞投人的委托)按时进场竞投,未到场者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4、如竞投没有中标者,大兴经济联合社则在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将竞投保证金不计息全额退还竞投人,并收回大兴村经济联合社出具的有关收据。
5、中标人在中标后由交易中心出具(中标确认书),经公示无异议的,须按《中标确认书》约定时间内到大兴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书并按要求缴交租金,否则视为弃权,且其竞投保证金13万元不予返还,归大兴村经济联合社所得,本次中标无效,视为作废,村经联社将择日另行招租竞投。
四、有关事项:
1、参加竞投者凭大兴村委会出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有委托者,必须带委托书)进场竞投,每份资格证明书只准许一人(年满18周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单位法人)进入竞投现场。除见证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竞投现场。
2、中标者拥有租期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按土地的使用性质有关要求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规定用途使用,如发展特色农业,具体规划设计方案须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核通过,方可进行开发生产经营,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承租者负责。
3、承租者在经营该宗用地时必须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不污染环境,应接受本村委会和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不得私自转让本合同、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否则一切责任、损失由承租者自行承担。
4、该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在招商及招工方面的同等条件下,大兴村村民给予优先考虑。
5、租期届满时,该土地上的不动产无偿归大兴村委会集体所有;其他动产(如机械、货物、原料等)归承租者所有;动产部分必须在租期届满之日起拾天(10天)内予以清理搬离,否则视为废弃物,大兴村委会有权予以处理,其费用由承租者承担。
6、如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集体三旧改造等需要,则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大兴村委会对原有以及新搭建建筑物不予赔偿。若政府有赔偿,则原有搭建物赔偿归集体所有,对新搭建建筑物赔偿归承租者所有,青苗款归承租方所有,土地赔偿款全部归大兴村委会集体所有。
7、本方案经大兴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在新海街道“三资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
8、参与竞投者请自行对该土地及其临时搭建物进行勘查(临时搭建物现状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时点为准)。参与竞投者即视为对土地临时搭建物及各种手续无异议。不详之处可到大兴村委会咨询。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26日
附:土地宗地图:
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大兴村民委员会
汕头市龙湖区新海街道大兴经济联合社
2023年5月20日
标签: 中阳大道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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