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阜蒙县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阜蒙县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5-22 至 2023-05-26
撰写单位: 辽宁千赢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撰写人: 彭力丹
(阜蒙县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阜蒙县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阜蒙县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最高限价(%):1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阜蒙县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支持培育提升产业发展

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发展,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提升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增强带动增收能力;鼓励和引导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符合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及资源资产,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支持因地制宜,培育“一村一品”“土特产”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

支持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60%以上,计划支持34个项目,项目总投资7881万元。其中,加工服务类项目11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050万元;林果业项目3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81万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2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50万元;光伏电站建设项目1个,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养殖业项目9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700万元;种植业项目7个,项目计划总投资2200万元。

2、支持稳步推进乡村建设

计划安排资金3090万元,支持相关乡镇稳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一是依据村庄规划,计划支持七家子镇汤头村、新民镇上排山楼村等18个村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项目;支持于寺镇官营子村和东梁镇吐呼鲁村推进新型社区创建项目,以上20个村各安排资金100万元,共计安排资金2000万元。二是计划支持28个乡镇镇区所在村,配置垃圾箱及垃圾清运车辆,预算资金额度1050万元。三是支持数字化、智能化乡村建设资金40万元。

建设地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辖区内。

★二、服务范围:

负责阜蒙县2023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项目管理服务。

★三、服务要求:

1、工程进度管理

(1)制定项目总体控制性计划和专项工作计划,经委托人审定后执行。

(2)制定进度计划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权限、检查制度、上报制度。

(3)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定期检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委托人上报季、月工程进度计划执行情况,若工作进度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补救措施意见。

(4)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管理例会或计划专题会议,解决进度计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参加由监理组织的工程协调例会,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问题,项目管理单位协同全方位组织开展工程现场的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本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5)组织图纸会审及工程变更洽商,确保不因设计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2、工程质量管理

(1)协助委托人制定质量目标、方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2)监督各参建方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保证项目整体质量管理在稳定的体系和制度下可控实施。

(3)组织定期和专项工程质量检查,包括对各参建方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4)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控制资料情况,保证竣工备案工作顺利进行。

(5)制定竣工验收、移交的程序和要求,协助委托人进行竣工验收和移交。

(6)按照采购人及上级部门要求完成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3、跟踪审计管理

(1)具有跟踪审计能力,工程中的重大事项变更,如工程量变更、工期延长、重大材质改变及更改验收标准事项等,向采购人提供专业管理意见,并随时出具跟踪审计报告。

(2)组织完成项目结算工作。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1)协助委托人制定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制定管理方针,建立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2)督促、检查各参建方建立健全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保证工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始终处于良好的可控状态。

(3)组织召开定期和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会议,督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问题。

(4)组织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和评比,对发现问题督促检查、及时解决。

(5)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按规定协助、协调、参与事故处理,督促参建单位建立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

(6)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应及时上报并按相关规定予以保护,不得擅自处理。

(7)及时、如实报告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参加应急救援,参与协调实施相应的抢险救援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5、进度款支付管理的内容:

(1)协助采购人督促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做好工程款月、季、年的工程进度款计划,监督监理单位工程款审核过程,并对工程款申请提供审核意见予采购人。

(2)按采购人制定工程款的审核与签批程序,促进工程进度及确保工程质量。

6、项目档案及信息管理

(1)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采购人要求制定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

(2)组织项目档案的管理,完善档案材料目录并组卷,包括政府颁发的各种批件、证书、全部商务合同、协议、工程设计图纸、竣工图及设计变更与经济洽商的单证、项目重要的收发文件等。

(3)负责项目沟通管理,保证项目信息联络顺畅,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会议纪要、洽商记录进行归档管理。

(4)协同、监督监理、设计院及承包商进行本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汇编,协助资料备案和工程竣工资料向委托方的移交。

7、竣工验收管理

(1)监督相应工程的各施工、供货、安装等单位有效地履行各自的质量等责任。

(2)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3)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的工程结算报告。

注:项目管理服务过程中所需车辆、设备、耗材等费用均包含在此次报价中,不得另行追加其他费用。

★四、服务时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本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

五、服务标准:

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且本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要求服务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2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文化路东段
联系方式: 0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39号格林SOHOa座1513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136*****27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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