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兴煤矿10KV线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裕兴煤矿10KV线杆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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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裕兴煤矿10KV线杆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J23-YXMK-003-JD
采购人: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裕兴煤矿10KV线杆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WJ23-YXMK-003-JD
3.采 购 人: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4.采购方式:本项目邀请你单位参加谈判。你单位需要以采购文件为依据进行响应报价,提供响应文件。
二、采购范围
裕兴煤矿10KV高压供电线路914路、924路在河道内为线杆架设,因降雨量逐年增加,存在冲倒线杆风险,需要将河道内17座线杆更换为钢管杆,提高抗灾能力。
三、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人资格:响应供应商具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请于2023年 5 月20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止,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minegoods.com)注册账号(客服电话:**********-1,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账号注册成功后,登录山东能源集团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zb.minegoods.com),于页面右上角“工具下载”中下载“山东能源集团投标管家”,在投标管家中报名后方可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二)首次参与者,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办理需登陆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干将APP”并注册账号,登陆干将APP后,申请CA数字证书,申请成功后登陆电子招标平台绑定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CA办理”及“服务中心”。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用户注册、数字证书申请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2,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7:00)。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本项目为电子采购,提交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前需办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和个人证书均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本章四(二)规定。
(二)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18:00(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山东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snxy.minegoods.com)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响应供应商可登录后在“服务中心”下载“操作手册”。
(三)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
(二)响应供应商于2023年5月28日15:00在裕兴煤矿开启响应文件会议,无异议后按照与采购人谈判结果进行响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侯传君 139*****706
第二章 响应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详见采购邀请书
2
项目名称
详见采购邀请书
3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邀请书
4
项目地点
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邀请书
8
计划工期
30天
9
质量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
10
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邀请书
11
踏勘现场
/
12
响应供应商提出疑问或异议的截止时间
获取响应文件后3日内
13
采购人书面澄清疑问或异议的时间
收到疑问或异议3日内
14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
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以及采购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15
偏离
不接受偏离
16
分包
不允许
17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与响应文件澄清资料
18
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5月27日18:00
19
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
20
响应报价的要求
1.该报价应是供应商正确、全面完成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
2.固定单价报价。要求响应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执行一般计税方法。
3.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21
采购文件有效期
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算起)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逐页签盖响应供应商电子章及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人名签章。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3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电子版响应文件,签字、盖章齐全。
24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25
谈判程序
/
26
谈判评审小组的组建
谈判评审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
27
是否授权谈判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28
成交供应商公示
不公示
29
履约担保
/
30
合同签订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本次采购响应供应商有两次报价机会(包括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有一次降价机会)。
二、响应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一)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二)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三)不按谈判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三、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四、响应报价评审
谈判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或市场均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响应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谈判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价,否决其响应报价。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一)在评审过程中,谈判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评审小组不接受响应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二)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响应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谈判评审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谈判评审小组的要求。
六、评审结果
(一)响应供应商第二轮响应报价低于最高响应限价时,提交谈判评审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
(二)谈判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合同编号: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裕兴煤矿10KV线杆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发 包 人: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签订地点: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 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订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裕兴煤矿10KV线杆改造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棋盘井镇
3.工程内容:将10KV高压供电线路914路、924路在河道内17架线杆更换为钢管杆
4.合同价款:合同金额 元(大写: );其中: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税率调整,不含税金额不变,增值税额根据税率变动而变动。
5.结算方式:按照新汶矿业集团公司规定的方式支付。施工完成后,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9%),甲方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97%,剩余3%留作质保金,质量保修期为2年,工程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不出现用工争议或质量问题等异议时,甲方一月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6.承包方式:乙方清包工。
7.资金来源:自筹。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工程设备和材料品牌
1.承包方式:乙方清包工。
工程设备:起吊设备、倒运车辆乙方负责租赁。
3.材料品牌:本项目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包含品牌、型号、规格、容量、数量等参数)等详见设计图纸。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组成合同的下列各个文件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如果出现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况时,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组成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合同;
2.工程质量保修书。
3.安全协议书
4.合同预算书
第四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自合同签订后60 天内完成,因故变动本合同开工日期的,以开工报告批准的时间为准。
2.施工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而影响进度时,工期顺延:
(1)甲方供应或甲方指定部门供应的设备、材料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造成的停工;
(2)因设计变更、修改造成的停工;
(3)因土建施工时预留预埋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安装施工;
(4)政府或上级安全部门检查或要求停产24小时以上造成的停工;
(5)不可抗力导致的停工。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配齐应备的通用图、标准图。安装施工图不少于1套,非标准构件图不少于1套,设备制造组装图不少于1套。图纸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给乙方 ;分批开工的工程,依次在开工前/天交给。工程需要设备生产厂家提供装配图纸、原理图纸的,按具体要求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2.办理准建执照和质量监督认证。
3.提供“四通一平”的施工条件,确定并提交工地的固定水准点及地下电缆管网的定位标桩,办理占线占道手续和拆除障碍物。
4.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5.协调平衡施工中涉及到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原生产设备运行之间的关系,支持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6.审查和批准乙方编制的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施工图预算、材料预算或材料计划;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作业计划和施工统计报表,按时办理工程款结算。
7.指派侯传君同志为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签证,解决施工中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8.及时办理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9.开工前,组织乙方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熟悉施工现场环境、路线、供水、供电、运输、起吊空间等。
10.为乙方免费提供办公、住宿、洗衣、洗浴场。乙方需按照规定缴纳押金,并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和施工用料计划,及时报送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
2.配合甲方编制施工进度总计划和设备、非标准件到货进场计划。
3.负责工程的自检和整改。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5.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范、矿井供电管理规定、消防条例等,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参加竣工验收。
7.负责施工中发生的人身和机械事故。双方另签安全施工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8.指派 同志担任工地代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与联系工作。
9.乙方要保证所使用的农民工工资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足额及时发放,并将此情况列入合同条款。
第七条 保密条款
1.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下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如对方提出要求,任何一方均应将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对方要求归还对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3.在本合同终止之后,各方在本条约定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另一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4.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金额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对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知识产权保护
1.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包含创意、设计、图形、文字等)和经甲方同意乙方审核修改后的资料信息以及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宣传作品,其著作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者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2.甲乙双方均负有对所提供资料、图片等的权利之瑕疵担保义务。
第九条 施工管理
1.对安装质量的检查,由甲方负责。
2.施工中如发现结构不合理,安装施工不明确、有错误、有遗漏等现象时,双方均可提出变更要求,乙方按甲方或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未经甲方或设计单位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处理。
第十条 质量与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合格,达到煤矿安全供电及当地供电局的相关规定标准。
2.隐蔽工程的验收,乙方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及时派人参加检验并办理签证手续。如甲方接通知后未按时到场,乙方可自行隐蔽并填写自检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如甲方提出复检,乙方应予同意。复检合格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无论复检合格与否,复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全部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在完工前2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报告,甲方按时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办理工程交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或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备齐全部竣工资料报送甲方一式2份,竣工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竣工验收报告。
(6)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
5.乙方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规定承担保修责任;因产品自身缺陷造成的质量问题由设备材料供应方负责。因使用保养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结算与拨款
1.工程预结算的编制依据为《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6版)、《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概算定额》(2016)版。
2.报酬支付方式:按照新汶矿业集团公司规定的方式支付。施工完成后,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9%),甲方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97%,剩余3%留作质保金,质量保修期为2年,工程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满,不出现用工争议或质量问题等异议时,甲方一月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3.甲方在接到乙方结算书之后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审不完的,视为认可乙方提交的结算额。
4.乙方竣工后30日内未提交结算文件,办理结算手续的,每拖延一天,按结算额的1‰扣罚,罚款从结算额中扣减。
第十二条 安装调试
乙方负责安装,依据相关安全和质量要求负责安装改造,为了使该工程达到机电安装验收要求,乙方需要无偿对甲方进行技术指导,并负责免费调试,对达不到合同中要求质量重新维修,合格为止。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延期交工,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2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乙方按总造价0.02%支付违约金,并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因无偿返工或修理造成逾期交工的,按延期交工处理。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停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按《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中逾期付款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保修内容及范围
1.质保期内由乙方提供无偿质保服务,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有偿服务。
2.本产品已由/公司办理第三方保险,若本合同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产品制造缺陷而导致第三方遭受直接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办理保险赔偿和用户的损失赔偿。
3.保修期内,乙方保修的内容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或/公司以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乙方施工人员必须72小时内到场,2日内维修好,乙方没有安排施工人员到现场进行施工处理,甲方或物业公司另行委托人员修理,所发生一切费用直接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当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单体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4. 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工程项目不存在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
5.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并办理结算手续经甲方确认后支付。
6. 因乙方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乙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进行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2种方式执行。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七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补充条款
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安全协议》作为本合 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日期
日期
附件1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裕兴煤矿10KV线杆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主体结构工程。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单项工程委托单》指定范围和甲方书面安排内的全部内容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自甲方收到验收报告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满后,工程无质量问题发包人一个月内无息付清质保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章): 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承包人(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附件2
安全协议书
发包人: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杜绝和减少合作过程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责任与义务
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和发包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障运行安全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承包人的人员遵守发包人的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发包人管理人员有权对合作项目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按照安全管理规定行使处罚权,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承包人人员限期解决不安全隐患、采取防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停止作业、撤除人员,经矿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平衡会,对合作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平衡、协调。
7.双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矿方审查后实施,在开工前向所有参加作业人员作出详细传达并签字、考试。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一切安全活动,并遵守发包人的一切规章制度。承包人进入现场,须经发包人同意并签订本协议。承包人应指定负责人,便于过程中的协调、联系。
9.承包人负责检查、督促本单位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接受发包人以及上级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处罚,按照要求制定措施对安全检查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并及时缴纳罚款。
10.承包人操作过程中发包人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发包人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责令停工整顿。
11.承包人人员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不涉及发包人。
12.承包人因其安全资格等级降低失去资格或安全资格证被收回的,发包人有权解除、终止与承包人的合同,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安全防护
1.承包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承包人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从事作业人员,也必须经过相关正规操作以及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
2.承包人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齐劳动保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接受发包人人员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
3.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4.承包人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需要,必须是质量合格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电气设备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
5.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一切设备、设施(安全设施、通防设施等)及管线要有有效保护措施,如有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三、施工人员管理
1.承包人的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禁止班前班中喝酒、寻衅闹事。承包人须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如违反造成的处罚及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按规定缴纳各类保险,如发生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行政罚款和经济损失。
3.承包人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承包人的人员出现罢工、消极怠工、上访、打架斗殴等事件,对发包人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次。凡在新矿集团权属单位出现过以上情况的人员,承包人应立即辞退,发包人有权拒绝其入场。
四、事故处理
1.承包人在项目过程中发生各类人身、机械事故等情况时,要立即停止施工并向发包人和有关部门报告,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2.承包人对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治疗、陪护及接待善后工作,并承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承包人出现事故,发包人根据其条件提供相关条件并协助救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履行,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进行施工,加强自身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人身、机械及其他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
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其他人员发生事故,根据事故分析责任划分,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6.承包人在处理1-5项中的各类事故中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由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承担,需发包人协调的,发包人应予以办理。
五、安全违约规定
1.承包人要严格执行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的处罚金,按月进行考核兑现。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设备和管理事故,安全处罚处理不当,未按条款四妥善处理的,将扣除安全保证金;正常遵守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本合同规定,剩余安全保证金将于合同结束当月由发包人退无息还承包人。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未尽事宜,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的规定。
2.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内蒙古裕兴矿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附件3: 合同预算书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基本预备费
合计
各项占静态投资比例(%)
单位投资
费用编码
一
配电站、开关站工程
二
充电站、换电站工程
三
架空线路工程
四
电缆线路工程
小 计
五
其他费用
(一)
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
(二)
项目建设管理费
(三)
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
(四)
生产准备费
六
基本预备费
小计
工程静态投资
各项占静态投资比例 %
七
建设期贷款利息
小 计
工程动态投资
八
生产期可抵扣增值税
各项占动态投资的比例 %
注:此预算明细仅为合同附件的总概算表,详细工程预算在独立的预算明细书中体现。
第五章 采购人要求
1.符合采购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
2.响应供应商按照最终响应报价明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服务方案
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7.资格审查资料
一、响应报价函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含税总价(按633卷进行报价,不作为结算依据)进响应此项目,税金人民币(大写) (¥) ,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报价单
(4)响应报价明细;
(5)服务方案
(6)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7)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
5.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按时开展工作;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其他补充说明)。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响应供应商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三、响应报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供应商名称
响应总报价
含税:大写: 小写:
工期承诺
项目负责人
其他声明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注:
1.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可以填满,但不允许添加副页。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响应报价明细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明细
计量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合价
(元)
1
2
合计
注:1.报价中如有优惠应含在报价内。各项内容均应填写。
2.本表格数量和含税合价仅为报价之用,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3.最终按照含税单价以双方验收确认的数量进行结算。
响应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实施方案
响应供应商据实详细填编写,格式自拟。
六、优惠条件及合理化建议
响应供应商据实详细填编写,格式自拟。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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