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川0131破2号招募拍卖辅助机构的招标公告

(2018)川0131破2号招募拍卖辅助机构的招标公告



关于招募成都绿雨春茶业有限公司资产处置辅助拍卖机构的公告

2018年4月10日,蒲江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成都绿雨春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雨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5月8日作出(2018)川0131民破2号《决定书》。管理人拟对绿雨春公司资产进行变价处置。为依法、高效处置资产,实现资产变现效果最优化,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通过向社会公开遴选辅助拍卖机构开展拍卖工作。

一、工作内容

(一)绿雨春公司资产基本信息

1、需要委托辅助拍卖机构协助处置的资产为绿雨春公司位于蒲江县朝阳大道294号房屋、土地。

2、(1)土地信息: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294号蒲国用(2014)第115号土地,根据蒲江县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关于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294号蒲国用(2014)第115号土地的规划情况说明》,该宗土地面积为7730.71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和二类住宅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约282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3.0,总建筑密度不大于50%;二类住宅用地面积约490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0,总建筑密度不大于25%。

(2)房屋信息: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294号2栋1-4层1号(建筑面积1408.85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3栋1层房产(建筑面积114.96平方米,规划用途:办公)建筑物。

3、评估价格。(1)房屋: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294号2栋1-4层1号房屋评估价格*******元,蒲江县鹤山镇朝阳大道294号3栋1层房屋评估价格*****元;(2)土地使用权:蒲国用(2014)第115号,其中商业面积2824㎡的评估价值为********元,住宅面积4906.71㎡的评估价值为********元。

(二)资产处置方式

根据绿雨春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朝阳大道294号房屋和土地的处置方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并结合债务人资产实际情况,本次绿雨春公司资产变价处置原则上釆取“线上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三)辅助拍卖工作内容

管理人拟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公告》载明的名单库内选定拍卖平台,对上述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由中选辅助拍卖机构负责拍卖相关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拍品照片、制作标的物文字介绍、标的物展示及推介、指导竞买人参与竞买等工作。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向辅助拍卖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管理人不承担拍卖相关的任何费用。

二、 报名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制、省级商务厅颁发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具有开展辅助拍卖工作的资质及能力;

3. 入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或蒲江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

4. 2020年以来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且机构工作人员在辅助拍卖过程中未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与其执行辅助拍卖业务相关的法律责任;

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独立参选,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 报名方式

有意参选的辅助拍卖机构,请结合绿雨春公司需处置资产情况,制作包括 《辅助拍卖方案》、报价、证明文件在内的申请文件,并于2023年6月4日上午10:00前至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3栋7楼向管理人递交。

1. 《辅助拍卖方案》;

2. 报价。参选人应按照破产财产拍卖成交价格收费,以百分比形式报价。根据《关于朝阳大道294号房屋和土地的处置方案》报价要求不能超过成交价1%,建议参选人按照议价比例进行报价。

报价方式,建议参选人设置拍卖保底价格,以保底价格为基准进行分段报价,拍卖成交价格为保底价格及低于保底价格的部分为一个报价标准,若拍卖成交价格高于保底价格,高于保底价格部分单独报价;

3. 证明文件


(1)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

(2) 递交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企业或事业法人公章鲜章复印件);

(3)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企业或事业法人公章鲜章复印件);

(4) 资质证书《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验原件,留加盖企业或事业法人公章鲜章复印件);

(5)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的入库证明。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管理人不予受理。

四、遴选流程及方法

1.报名截止后,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辅拍机构的材料进行评分。评审小组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遴选资料进行书面评比,根据评分高低确定前2名报名机构进入摇号环节,从中随机产生1个中选机构、1个备选机构。如报名机构只有2个的,由评审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进入摇号环节,随机产生1个中选机构、1个备选机构;如申报机构为1个的,由评审委员会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指定为中选机构并邮寄《中选通知书》予以通知。对未入选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2.评审原则

⑴竞争优选;

⑵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⑶服务质量好,效率高;

⑷反不正当竞争。

3.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⑴价格40分;

⑵出报告的时间20分;

⑶辅助拍卖机构的综合实力10分;

⑷经验15分;

⑸《辅助拍卖方案》15分;

满分为100分,得分最高为第一聘选单位,得分第二为备选单位;

五、重要声明

本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遴选。同时,管理人可根据遴选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时间等,管理人将提前通知全体已报名的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3栋7楼;

联系人:潘律师;

电话:138*****668

成都绿雨春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拍卖辅助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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