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农村未成年人“快乐暑光”守望行动关爱服务招标公告
全市农村未成年人“快乐暑光”守望行动关爱服务招标公告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项目总资助90万元标底为30个“快乐暑光”办班点,每个办班点固定资助3万元;
(五)最高限价:项目总资助90万元,每个办班点3万元;
(六)采购需求:本项目组织实施30个“快乐暑光”办班点服务项目,项目以农村未成年人(含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为服务对象,以缓解农村未成年人暑期“看护难”为目的,围绕课业辅导、安全培训、法律宣传、文明礼仪等内容开展守望关爱服务活动;(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七)服务期:28日历天;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023年1月1日前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市级社会组织、在市辖区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3A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并承接过类似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区级社会组织(需取得区民政部门推荐);
2.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3.2021年度年检合格(新成立未参加过年检的组织也可申报),具备提供服务的能力和专业团队,至少有1名缴纳社保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并签订劳务协议的专职工作人员;
4.在近三年获得过市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或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申报。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05月22日9:00至2023年05月26日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微信(微信号133*****616)获取。
(四)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五)联系人:阮春芝联系电话:133*****616
注: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06月01日10:00。
(二)磋商地点:宿迁市府前小区40排9号。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宿迁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民政局
地址:宿迁市滨河路8号
联系电话:0527-********
联系人:许蒙蒙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明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前小区40排9号
联系人:阮春芝 133*****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春芝 133*****616
标签: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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