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中东镇团结新村农房改造示范点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塔县中东镇团结新村农房改造示范点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塔县中东镇团结新村农房改造示范点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塔县中东镇团结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金塔县中东镇团结新村农房改造示范点项目监理”以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酒泉市宏泰建筑设计监理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顺帆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XSYT〔2023〕065号

二、招标内容:

金塔县中东镇团结新村农房改造示范点项目监理;

三、采购总预算金额:小写:¥*****.00元

大写: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包含所有相关费用)。

2、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授权委托书;

3、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加盖公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注: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企业于2023年5月22日09时00分---2023年5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2023年5月22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

3、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18时00分。

八、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3、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单位:金塔县中东镇团结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 潇 联系电话:166*****004

地 址:金塔县中东镇团结村六组(原团结林场)

代理机构: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 强 联系电话:138*****555

地 址:金塔县西苑南小区附属楼7号门店

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标签: 农房改造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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