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闽0504破1号泉州市中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税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2)闽0504破1号泉州市中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开选聘税务师事务所的公告

泉州市中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税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2年8月18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闽05破申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泉州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江支行对泉州市中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宁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作出(2022)闽05破申5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将该破产案件交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审理。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4日作出(2022)闽0504破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侨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选聘有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为中宁公司提供破产清算涉税咨询服务。现就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根据税务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政策,对中宁公司破产清算前后租赁经营、企业终止的企业所得税清算及管理人认为需要咨询的特定涉税事项提供专业咨询,配合编制相关税务资料,出具涉税咨询报告,以及完成管理人交办的其他涉税事务。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机构及团队人员需具备相关税务执业资质证明;

2、具有破产清算及房地产交易相关涉税清算经验优先;

3、报名机构及执业人员近3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4、与中宁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三、报名需提交如下资料:

1、机构简介:包含报名机构执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参与本项目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项目人员联系方式等;

2、与本破产清算案件无利害关系的承诺函;

3、报名机构及执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承诺函;

4、提交涉税咨询服务工作方案,应包括服务工作内容、交付工作时间、收费标准及工作报酬;

5、破产清算、房地产交易、企业终止的涉税咨询服务经验典型案例;

6、《委托合同》文稿。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密封。

四、费用提示:

1、参与本次报名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税务师事务所自行承担;

2、收费报价包括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除委托代理费外,委托单位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中宁公司涉税事务申报完结后,管理人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报告后30日内支付。

五、报名时间:请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于2023年5月25日17时30分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送达至管理人办公室(福建省晋江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506-507),收件人:潘君律师,联系方式:159*****903

六、委托合同的签订:经管理人召开评审会评定入选的税务师事务所后,经向中宁公司债权人及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报告后签订委托合同。

泉州市中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5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税务师事务所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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