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市城镇新型建筑材料房屋开发公司持有的股权处置公告

关于西安市城镇新型建筑材料房屋开发公司持有的股权处置公告

关于西安市城镇新型建筑材料房屋开发公司持有的股权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5月19日 15:31

关于陕西煤化工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拍卖公告

陕西煤化工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将于2023年6月4日10时至2022年6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陕西煤化工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监督单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变价方案进行的拍卖。

(二)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扣划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所做的情况说明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

本次拍卖处置的标的物系陕西煤化工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资产包(详见附件:资产明细表)主要包括:

(一)房屋建(构)筑物类:1.房屋建筑物共13项(详见资产明细表表一:房屋建筑物明细表),总建筑面积为7019.24平方米。包括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2层房屋一套(建筑面积1751.78平方米,产权证号: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18-1-*****~1号);位于渭南市华州区瓜坡镇的房屋建(构)筑物12项,分别为百吨级试验装置用厂房、催化剂生产装置用厂房、厂房、会议室、实验楼、活动中心、在线分析室、催化剂库房、催化剂新建库房、库房、门房和卫生间,建筑面积5,267.46平方米,该12项房屋建(构)筑物建造在陕西煤化工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煤工程中心)租赁土地上,均无产权证书;

2.构筑物1项(详见资产明细表表二: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明细表),为催化剂围墙扩建,长度254.00 米,为钢结构,建造在陕煤工程中心租赁土地上。

(二)设备类:1.机器设备共91项,其主要安装于西安市科技五路数字大厦办公室内及渭南市华州区瓜坡镇生产厂区内(详见资产明细表表三:机器设备明细表,表四:机器设备(装置类)明细表);

2.电子设备92项(详见资产明细表表七:电子设备明细表),主要为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家具等,分别安装或放置于西安市科技五路数字大厦办公室内以及渭南市华州区瓜坡镇办公厂区内。

3.车辆共计7辆(详见资产明细表表八:车辆明细表),分别为别克商务车2辆,别克君越轿车3辆,丰田凯美瑞轿车1辆,尼桑皮卡车1辆。其中1辆别克商务车(车牌号:陕AJZ871)、3辆别克君越轿车、丰田凯美瑞轿车停放于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地下停车场内;尼桑皮卡车停放于华州区瓜坡镇生产厂区内;另一辆别克商务车(车牌号:陕AE552Q)停放于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西路五号院内。以上车辆均已断保。

(三)存货类资产:包括原材料919项(详见资产明细表表五:原材料明细表)、产成品1项(详见资产明细表表六:产成品明细表)。

(四)无形资产类:1.车位使用权共8项(详见资产明细表表九:车位使用权明细表),分别为: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负一层车位6个(编号为201、202、203、206、207、208),负二层车位2个(编号为C19、C20)。注:无产权证书。

2.其他无形资产包括3项办公软件、20项专利权、1项专有技术(未形成专利资产)及4项商标权(详见资产明细表表十:其他无形资产明细表)。

标的物特别说明:根据管理人接管到的相关资料、管理人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及管理人工作进展情况,对标的物做特别说明如下,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了解。

1.房屋出租情况:目前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12层房屋部分已出租给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出租面积:399㎡,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止,拍卖后,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将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限届满。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表示希望继续承租该房屋。

2.车位出租情况:目前2个车位对外出租,其中一个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负一层,车位号码:201,租赁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租约期满,自动按月续期,双方如不再出租或承租车位的,提前3日通知对方。另一个位于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大厦负二层,车位号码:C20,租赁期限自2022年5月26日至2022年6月25日止,租约期满,自动按月续期,双方如不再出租或承租车位的,提前3日通知对方。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两位承租人继续承租该两个车位,具体承租期限,由竞买人竞拍成功后自行与两位承租人决定。

3.无形资产共有情况:目前有三项发明专利系陕煤工程中心与他人共有,其中与大连理工大学共有两项发明专利:第一个名称:一种直接合成高硅铝比超细NaY分子筛的方法,专利号:ZL 2012 1 *******.0,证书号第*******号,陕煤工程中心对该专利享有50%的权益;第二个名称:一种合成高硅铝比超细NaY分子筛的方法,专利号:ZL 2013 1 *******.6,证书号第*******号,陕煤工程中心对该专利享有50%的权益。与西安科技大学共有一项发明专利:名称:一种煤焦油萃取-热解煤的方法,专利号:ZL 2011 1 *******.0,证书号第*******号,陕煤工程中心对该专利享有80%的权益。两位共有人同意转让以上共有发明专利。

4.存货类资产因破产企业长期未经营,未曾实地盘点过原材料,且原库管及技术员工早已离职,库房长期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原材料存放混乱,仅能向管理人提供账面记载的资产明细表,经管理人、评估机构及辅助人员现场盘点仍无法与前述明细表一一对应,现按资产明细表所列资产进行拍卖,并按存货类资产实物现状进行交付,如实物现状与资产明细表或评估报告列明的资产清单不一致,多则不退,少则不补。

5.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28日前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可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上述财产进行整体拍卖,起拍价:2462.889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及其整数倍。

四、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23年5月20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时间等,管理人予以配合。

五、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政府部门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限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见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如参与竞买人未在京东拍卖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48小时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示:关于此次挂拍涉及的资产是否存在行政区划主管单位因管理需要设置了相关条件,管理人建议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自行进行充分调查和咨询。

六、优先购买权人

(一)房屋承租人、车位承租人、专利权共有人已放弃对承租房屋和车位、共有专利的优先购买权。

(二)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管理人暂未发现其他优先购买权人。

(三)标的物如若存在其他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5月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拍卖成交后,涉及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的,由竞买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交割时及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破产受理后、拍卖后、过户时、过户后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印花税、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各类附加税以及因办理不动产、知识产权等过户产生的交易服务费、产权转移登记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等),均由竞买人承担。其中依照相关税收法规应由陕煤工程中心申报的税费,由竞买人提供准确的计税依据、税费金额交由管理人依法进行申报,竞买人在税务机关确认申报金额无误后,依照税务机关指定的方式缴纳税款,或将税款转付管理人代缴。上述一切税、费具体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确认,与管理人无涉。竞买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二)本次管理人收取拍卖成交价款仅提供收款收据,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竞买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本标的0.5%软件服务费,成交后由竞买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

九、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二)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陕西煤化工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账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西安雁塔路支行),注明“破产案号:(2022)陕01破4号;款项性质:资产拍卖尾款”。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按公告要求将成交价款全额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或买受人明示其悔拍等情形),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计入债务人财产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除管理人认为悔拍人非因自身原因的以外,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标的物交付手续办理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万达广场3甲写字楼802室,陕西维谨律师事务所)正式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支付全部拍卖款后即视为拍卖成交,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二)对竞价标的能否办理登记、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时间、限购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变更手续及办理二次变更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管理人不作变更手续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变更登记涉及的应由双方承担的费用。若标的物拍卖前涉及违法、违章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或支付费用。

(三)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车辆的过户手续,且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管理人予以配合。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款及相关费用、财产所有权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0日内,管理人向买受人交付拍卖财产。车辆如存在违章、过期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管理人予以协助。

未办理产权登记证的房屋建(构)筑物管理人将以实物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即视为产权转移,后期如需办理产权登记证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登记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存货(包括原材料及产成品)、车位使用权等,在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款后10日内,管理人以现状进行移交,多则不退、少则不补。

专利权在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款及相关费用后10日内,管理人移交专利权证书,买受人申请变更登记之日,视为管理人完成交付义务。

其他非不动产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如有)、各类许可证、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予以配合。

(四)拍卖标的物交付过程中因整理、装卸、运输等行为产生的费用和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负自理。

(五)竞买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按要求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和办理交接工作,逾期不办理的,由竞买人承担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风险提示

(一)关于陕西煤化工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的财产情况、涉诉、涉执行情况、债务情况等由竞买人自行展开尽职调查予以核实,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本次网络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所涉拍卖财产表述情况如与现场实物不符,则以现场展样、看样和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面积等为准,多则不退、少则不补。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竞买人没有异议,则表示竞买人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管理人、京东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内有部分房屋建(构)筑物未办理产权证,该部分建(构)筑物是否经过规划审批、能否办理权属证书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对前述无证建(构)筑物能否正常使用、能否办出不动产登记证书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担保。同时,买受人须服从上述建(构)筑物已经或可能作出的行政处罚,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被强制拆除及其他可能存在的任何法律风险,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五)竞买人竞价前应向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督、税务、商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和调查,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六)拍卖标的因闲置已久,或存在标的报废、锈蚀、陈旧、不完整、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不准确等瑕疵、故障。管理人不对拍卖标的是否完整完好,功能是否齐全,使用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运行异常,数量、名称、型号规格是否准确等问题负责,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标的不完整、存在故障、运行失灵、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不准确等瑕疵或问题向管理人、拍卖机构提出异议或索偿。

(七)本次拍卖标的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时,土地用途、权利性质、权利类型、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面积、房屋建筑面积等相关内容均以房地产所属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主管部门核实、确认为准。若拍卖资料所载明的面积等相关内容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面积等相关内容有误差,无论改变或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价格。

(八)管理人不保证水、电、气等能够正常使用,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如存在有拖欠的水、电、气等所有费用及法律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详情、现状为由悔拍,否则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给管理人和拍卖人带来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买受人负责承担。

(十)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十二、本次网上公开竞价《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资产明细表》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已在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胡律师 180*****029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9-********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网址: 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

陕西煤化工技术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所含标的物


标签: 持有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