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关于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水利厅党组工作安排,厅党组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9月22日至10月26日,对我中心开展了巡察。2023年1月18日,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向我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自觉。厅党组第一巡察组指出的我单位存在的问题严肃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具体、务实管用,对于我中心在新时期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中心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导作用。中心党委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迅速的行动抓好巡察整改,确保了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深刻领会,制定了《中共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落实省水利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俊滨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刘俊滨同志作为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以赴抓组织动员、抓统筹协调、抓任务落实、抓督办指导,牵头解决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形成了班子带头、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真改、实改、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指导,扎实推进整改落实。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召开党委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10余次,对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进行研究,修订完善整改措施、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细化为50个具体问题,共提出84项整改措施,每个问题整改任务都由一位中心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并确定了具体的责任部门、完成时限。

3月17日,中心党委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人事处、巡察办、机关纪委相关领导列席指导。通过会前集中学习,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等环节,严格专题民主生活会程序。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从具体问题具体事入手,找准问题原因,深挖思想根源,制定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过3个月的整改,截至目前,针对厅党组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50个具体问题,目前已完成48个,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持续推进1个,基本完成1个。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厅党组工作要求存在差距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单位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

(1)关于“南运河‘穿运枢纽’和‘海口枢纽’分别于2011年和2016年被鉴定为“四类闸”,中心在推动两个重要枢纽重建方面进展缓慢”问题。

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需持续推进。

整改措施:穿运枢纽,由于缺少上位规划支撑,穿运枢纽除险加固重建项目尚在推进中。近期,为延缓工程老化速度、增加工程应急使用期限,满足枢纽安全度汛和应急供水保障要求,实施了穿运枢纽应急维修工程。工程于2023年3月10日开工建设,总投资954万元。

海口枢纽,已委托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了《子牙新河海口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完善,已和省厅沟通。

(2)关于“未按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3月,人事科协同乡村振兴工作队,制定了《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巩固拓展水利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助力全省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学习效果有待提高。”

(3)关于“没有严格落实《中共河北省水利厅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暂行办法》。2019-2021年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未经党委审定”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3月底,我中心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中共河北省水利厅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中心实际,认真研究修订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4)关于“未严格落实厅党组和中心党委制定的第一议题制度要求,第一议题内容与制度要求不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修订了中心党委第一议题制度,自2023年1月份开始,严格执行厅党组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新颁布的党内各类党纪法规、条例和重大决策等内容,作为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心事务会等会议的第一议题。每次学习提前将学习主题、内容和形式告知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会议记录中及时规范记录“第一议题”学习主题、形式、参加人员和过程概况。同时,要求各基层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纪委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检监察会议也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

(5)关于“未配备中心组学习秘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要求,同时,根据《中共河北省水利厅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印发了《关于调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通知》,指定了党群科科长程琳同志为学习秘书,为进一步落实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做好了组织保障。

(6)关于“缺少学习方案和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交流发言少”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第一季度,中心党委共组织了两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按照要求制定学习方案和学习内容,经党委书记审核签字后,印发给中心组成员,采用自学和集中交流式学习,学原文、读原著,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开展交流发言,探讨运用新思维推动和实现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方法和举措。会后,学习秘书收集整理好各成员的学习发言材料,做好考勤记录,一并存入理论学习档案。

(7)关于“存在中心组学习以其他会议形式代替的问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修订了《中共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书记在每次学习中,坚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督促全体成员按要求落实学习制度,对学习内容、学习形式严格把关,要求会前下发通知,制定学习方案,明确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参加人员,坚决杜绝了以党委会、中心事务会等代替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的现象。

3.“对制度建设重视不足,规范化管理不够到位。”

(8)关于“未按照厅党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未制定《奖励绩效发放办法》《职能绩效目标考评办法》等制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充分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内部量化考核办法》。

(9)关于“规章制度修订不够及时,内设机构调整后,未及时修订《处务会制度》《考勤管理办法》《内部控制手册》《科级领导干部聘任制工作办法》等制度”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充分征求意见和集体研究,修订印发了《中心事务会制度》《主任办公会制度》《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科级领导干部聘任制工作办法(试行)》《内部控制手册》等制度。

(10)关于“落实规章制度不够有力,落实《河北省水利厅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有差距,未制定党务公开相关程序办法,未编制党务公开目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和《河北省水利厅党务公开实施方案》,中心党委研究制定了党务公开制度,并编制了党务公开目录。

4.“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够强,防控措施有待完善。”

(11)关于“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未按水利厅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要求建立责任任务清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中心党委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重新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责任制。

(1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内容涵盖不全,未研究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4月10日,组织召开了网络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学习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论述精神,部署2023年网络安全工作,进一步夯实了网络安全工作基础,常态化筑牢安全防线。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单位人员调整,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三是修订了《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网络管理办法》。

(13)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待加强,未发现严格执行进出单位检查健康码、行程码,测温、登记等记录,存在疫情防控安全隐患”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研究制定了我中心各项工作的防控要求,采取了严格门禁管理,外来人员必须登记,严格控制会议范围和人数,做好办公环境的消毒卫生管理等措施,坚决堵塞疫情防控安全隐患漏洞。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力不够,制度执行有欠缺。”

(14)关于“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专题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未见2020、2021年召开专题会议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于3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中共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坚持“严”字当头、做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题。

(15)关于“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有力,未见对分管科室、闸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和督导的记录;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不到位,个别谈话中反映未进行廉政谈话”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共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4月4日-4月14日班子成员按照清单要求,积极深入基层对分管科室、所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同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并形成相关记录记入所属党支部的支部手册。二是积极落实谈话制度,2023年2月份,党委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各基层党支部指导工作,与支部书记、科室所站负责人、党员代表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并形成谈话记录。

(16)关于“执行纪律处分制度不够严格,对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后的党员大会通报、回访谈话等程序无相关记录;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作用发挥不充分,2019年3名党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未就此集中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4月6日,中心纪委组织召开了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对近年来受党纪处分的案例及纪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二是中心纪委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3名党员干部,组织开展了回访关爱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的关爱、教育和管理,帮助其汲取教训、重拾信心、积极工作。

(17)关于“党委对纪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专题研究部署少,未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党委没有向纪委通报审计问题清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3月13日,中心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纪检工作,会上纪委书记对2022年纪委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3年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党委委员尤其是党委书记对重点工作进行了布置和指导。二是严格履行干部聘用程序,聘用李文清同志为专职纪检监察员,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三是3月20日党委向纪委通报了审计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并责成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全程跟踪监督审计、巡察整改工作。

2.“纪委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18)关于“对纪检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少,近三年南运河未组织单位纪检干部培训,纪检干部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4月4日,中心纪委组织开展了专、兼职纪检干部培训会议。学习了总书记、省委书记、市委书记在中央、省、市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全会精神,学习省厅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方案,纪委书记对基层纪检干部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进行了授课。同时,邀请厅直纪委副书记进行专题辅导。二是中心纪委牵头建立了纪检干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研讨。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加密学习频次。三是以制度促进纪检干部能力提升。制定了《纪委工作制度》《基层党组织纪检干部工作职责》,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让纪检干部明确了干什么、怎么干。

(19)关于“纪委政治监督没有突出‘关键少数’,对‘一把手’、同级党委委员的监督无相关监督措施;纪委对‘三重一大’决策监督不到位,缺少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向纪委报备的机制和记录”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中心纪委加强了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了请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廉政谈话等监督措施,并将其制度化、日常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并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委及成员发出提醒,比如3月13日党委会前,向党委书记提出了研究纪委工作的建议;二是重新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方案和报备实施方案,实施台账式管理。开展集中清理2022年“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对5件事项进行了补充报备。

(20)关于“纪委作用发挥不充分,日常监督不到位,比如,个别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未报备;尚未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报备,修订了《中共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委员会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并严格执行。二是1月份组织了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三是修订了科级、普通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制式文本,其中科级(含副科级)廉政档案突出了个人事项报告有关内容。

(21)关于“协助、推动党委落实审计整改监督工作机制不健全,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未列入日常监督的重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中心纪委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列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2022年的各项审计过程中,纪委对阶段性问题清单事项进行了监督,并协助起草相关问题说明。目前,中心纪委已将2022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

3.“内控制度不够完善,廉政风险防控还有差距。”

(22)关于“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已有制度落实不到位,南运河内控制度明确要求各项支出要有事前审批,经查阅相关财务凭证,部分大额事项支出未见制式事前审批材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了《内控制度》和事前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按照权限严格执行事前审批,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强化了制度落实。二是对已发现的不严格执行事前审批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23)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购买服务对象自然人较多,存在出租收入票据不规范,合同、部分协议内容不完整,缺少约定内容、日期、签字等问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了合同管理,从规范、完整、合理、准确、可行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避免发生类似问题。二是修订了合同签订流程单,由承办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必要时需法律顾问审核签字。三是加强了采用对公账户及公务卡方式支付,减少对自然人支付。出租、出借收入票据,使用财政非税收入票据。

(24)关于“公务卡使用不规范,未能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规定,存在现金报销情况”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根据《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下发通知要求相关人员和部门加强管理,财务人员严格审查,层层把关,建立长效监督审核机制,杜绝现金报销的情况。

(25)关于“预算执行不严格,存在购置资产无预算现象,存在使用单位资金维修办公用房的同时支付职工房改房维修费用”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做精准预算,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房改房维修管理办法》,对房改房大型、小型维修实施及资金筹措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坚决杜绝使用单位资金支付房改房维修费用。同时,于5月4日对负责房屋维修工作的总务科科长和财务科科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26)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房屋出租审批超期,并未办理延期审批,出租收入上缴不及时;资产确认不完整,两项软件采购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已于2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申请,重新办理房屋出租出借审批手续。二是按照《河北省水利厅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出租收入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上缴,至2023年1月5日已经全部上缴财政。三是对未计入的固定资产进行补录。

(27)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存在附件不全、报销单据和会计核算科目使用不正确等情况”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附件不全的进行补充。二是开展了财务专业知识培训。3月22日,邀请注册会计师孙艳萍进行了业务培训,其中重点对票据报销和正确使用会计核算科目进行了讲解,切实提高了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8)关于“关键环节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内容不够全面,缺乏公车用油、党内评先评优等方面的风险点,风险防控措施欠缺有效性、可操作性”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及相关制度,修订了公车用油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补充了党内评先评优方面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4.“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纠正‘形式主义’不彻底。”

(29)关于“整改落实不够扎实,在厅党组开展的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中,‘四个清单’整改措施和结果连续两年(2020年、2021年)存在重复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3月17日,纪委书记对负责2020年、2021年纠“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3月23日,制定了《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方案》,并调整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分工要求。

(30)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够严格,存在个别职工迟到、不遵守值班纪律、请假手续不完备等情况,存在离岗创业期满后返岗不及时和职工空岗”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了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于3月16日至4月15日开展为期一个月工作纪律集中整治,重点监督检查考勤纪律、工作纪律、值班制度落实情况,重点纠治迟到、早退及不规范请销假,上班期间聚集聊天、玩游戏、看视频,值班空岗、漏岗,不严格执行双岗双带,不规范换班调班及接听电话不及时等现象。集中整治结束后,发布通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了离岗创业人员管理,离岗创业人员已于2022年10月返岗工作。

(31)关于“存在形式主义现象,比如有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公文格式不够规范,存在请示、报告类上行文件均无‘签发人’、页面布局、版记格式不够规范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的通知》,利用《会议申请流程单》,明确会议报备和审批流程,严格办会程序,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二是制定印发《关于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严格规范了中心公文处理工作,明确公文办理流程,提高发文办理质量和效率。三是组织开展了公文培训,有效提升了我中心干部职工的公文写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32)关于“深入基层调研较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有待加强,对基层职工的思想动态了解掌握不够全面,比如,未深入研究职工反映强烈的机关食堂和基层交通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针对职工反映强烈的机关食堂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和征求职工意见,最终决定以配餐的形式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午餐问题,自2022年10月21日第一次配餐起,职工认可度较高。二是对于基层交通问题,中心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管领导组织带领综合科、党群科等相关科室,多次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实际困难和职工诉求,研究了相关政策,撰写了五千余字的调研报告。结合省厅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制定出台了《易地工作人员交通保障暂行办法(试行)》。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在干部聘用和基层党建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领导班子决策程序不够严谨,班子建设力度不强。”

(33)关于“在落实民主集中制、决策机制方面存在不足,《党委会议制度》是 2016 年印发的,机构改革后未及时进行修订,厅党组 2017年、2020年先后两版修订了厅党组议事规则并印发,中心党委仍未及时修改制定本单位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修订了《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规范党委议事程序。

(34)关于“会议区分不明显,会议记录不规范,党委会议与处长办公会等混合记录,比如,经查阅 2019 年至 2022 年资料,大部分会议记录未标注会议名称及会议类型,部分会议记录存在跳页现象”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了党委会、中心事务会、主任办公会等会议制度,严格会议区分。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做到会议记录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内容完整详实。

(35)关于“民主生活会程序执行不严格,缺少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谈心谈话相关资料,相互批评多以提工作建议为主,‘辣味’不够”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3年3月2日和3月17日我中心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履行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

会前,党委委员主动征求意见和认领问题。同时,围绕会议主题,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认真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制定谈话方案,做到“四必谈”。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互相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和所在支部党员代表之间均进行了谈心谈话。确保谈话做到“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也谈思想,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把思想上的顾虑消除在民主生活会前。制定了谈心谈话安排表,做好谈话记录。

会中,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坚持用事实说话,点到具体人具体事,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会后,由专人对会议材料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整理,并按照要求形成报告上报水利厅机关党委和巡察办。

2.“党委抓党建力度不够,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6)关于“党委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树得不牢,党委书记未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无基层调查研究的相关记录和调研报告”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于3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2023年党建工作。二是经党委会研究,根据党委委员分工职能,分别建立了支部工作联络点,印发了《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委委员抓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任务和责任。党委书记带头示范,主动参加联系点支部的党建活动,指导支部党建工作,带动全体党委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基层支部党建工作,确保我中心党建工作全面过硬、全面进步。三是党委书记主动牵头认领广大干部职工反应的难点热点问题,3月份以来,召开3次专题会议,并深入基层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解决干部职工切身相关问题。

(37)关于“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基层单位党建工作检查、督促较少”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班子成员分工和党建联系点制度,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支部党建工作的责任和要求。二是第一季度班子成员分别深入基层支部进行了走访谈话活动,并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建活动。三是党委委员积极推动联系党支部的党建工作。组织开展“五好模范党支部”创建活动,有效推动了基层党建水平不断提高。

(38)关于“班子成员未按照要求对分管部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点评,个别谈话中反映领导对分管科室党建督导少,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2月份,中心党委成员分别列席参加了分管部门党支部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对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严肃认真的点评。二是广泛开展了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引导。

(39)关于“党委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较少,在2020年和2021年未开展党务工作培训”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2023年4月3日,中心党委对2022年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进行了研究讨论,同时对2023年党建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安排部署。二是通过水利大讲堂和沧州市委党校集中封闭式培训(共四期:第一期4月3日-4月4日;第二期4月6日-4月7日;第三期5月4日-5月5日;第四期5月18日-5月19日)的方式,对党务干部和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教育。通过培训教育,有效的提高了我中心党员干部的党务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

3.“基层党建不够扎实,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

(40)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不规范,谈心谈话落实不到位,党委委员未按要求讲党课”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要求,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和会议要求组织召开,会前广泛开展各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谈话注重实效,做到结合工作实际谈,带着问题谈,最终达到交换意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目的。会中,支部委员和其他党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的目的。会后,完善和收集好谈话和会议资料,存入支部党建档案。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支部述职大会上进行汇报。2023年第一季度,党委委员分别为所在支部党员干部讲了一次党课。

(41)关于“《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不规范,应记未记情况较为严重,存在发展党员程序记录不完整,党费票据金额不准确,‘三会一课’记录填写不规范,无党委考评结果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的党支部进行了集中指导,同时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支部手册的填写工作。严格检查各支部发展党员程序记录是否完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培训教育,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二是安陵党支部党费票据金额填写错误,经核实后,重新填写。同时,下发通知,严格党费收缴和审核程序,党群科负责党费收缴的审核工作,财务科负责根据党费实缴数额及时开具收据,层层把关,彻底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三是规范填写“三会一课”记录,规范填写党委考评结果。

(42)关于“个别干部档案中入党材料不完整,一名党员入党材料丢失未处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2年12月经中心党委研究同意,向市直工委提交了张满利同志补办入党材料的申请,2023年1月9日沧州市直工委批复同意了张满利同志补办入党材料的申请,同时下发《入党志愿书》,并由该同志所在支部组织补填了入党志愿书,目前《入党志愿书》已完成填写,按照规定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43)关于“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党支部换届规定,党支部延期换届程序不规范,未按要求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2年10月,我中心各支部已按照党支部换届的有关规定,完成换届工作,换届选举结果已向上级党组织报备。同时,根据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实施办法》。

4.“干部队伍建设相对偏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44)关于“党委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强。35岁左右的科级干部配备,未达到厅党组规定的年龄梯次结构要求;科级领导干部严重空缺,省水利厅批复南运河科级领导干部职数 48人(正科级19 人,副科级29人),现有22人(正科级14人,副科级8人),仅达到 45.8%,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单位工作顺利开展;没有形成有效的干部交流机制,存在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过长”问题。

此问题整改基本完成。

整改措施:中心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集中整改期内,组织完成了17名科级干部(其中3名正科、14名副科)选拔聘用工作,科级干部配备率和年龄梯次机构已满足要求。3月份因“干部工作冻结”,致使1名“科级干部在同一岗位上任职过长”的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5月8日,中心召开党委会认真研究干部交流事宜,决定将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进行交流。及时办理交流科级干部的聘用解聘手续,并按照规定向省厅人事与科技处备案。

(45)关于“职能绩效目标内容不够清晰,定性内容多,定量内容少,完成时间节点要求不够明确”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按照《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内部量化考核办法》,结合中心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细化量化了各科室、所站的目标任务,明确了完成时间节点及责任人。

(46)关于“在绩效评价等方面,未制定《奖励绩效发放办法》《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量化测评办法》中量化打分专业类别仅有水工类和档案类,涵盖内容不全面,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有待加强”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修订了《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南运河河务中心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量化测评办法(会计类、美术类)》,涵盖职称申报各个专业。

(47)关于“科级干部培训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培训计划》。3月16日,邀请党校讲师刘晓娟同志就如何提高中层干部领导能力方面对科级干部进行了培训。

(48)关于“个别干部档案材料不完整,缺少《奖励审批表》,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在未提出考核等次意见、签字不完整、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完成收集《2020年度奖励审批表》19份,政审材料28份,入党志愿书1份。对全部人事档案进行梳理,完成27份《年度考核登记表》、93份《工资审批表》、5份奖惩材料、1份《工作鉴定》的补正工作。

(四)党委对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未全部整改到位方面

1.“审计整改落实不够彻底,巡察成果运用不到位。”

(49)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合同内容不规范、资产确认不完整的问题两次审计都提出,比如,凭证附件不全、合同内容不全、资产确认不完整等,未整改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附件不全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并补充了相关材料。组织财务人员对严格票据报销和正确使用会计核算科目等相关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0)关于“在落实厅党组《关于深化巡察成果运用的工作方案》中,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不准,举一反三不够;对于能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不够到位;对相关制度的立改废不够及时,在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方面没能及时跟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加强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巡察整改成果运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巡察发现典型问题举一反三、集中整改工作方案》,在我中心全面深入查摆整改典型问题,统筹落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抓党建,强监督,促业务。努力取得净化整治生态,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工作效能的综合效果。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秉持“整改落实永远在路上”的观念,将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确保措施到位、责任落实、效果落地,巩固和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

(一)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各项工作,适时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工作不足的要“补课”,力度不够的要“添火”,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继续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紧盯不放,抓紧抓实,确保所有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切实强化“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执纪监督责任;二是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制度,推动党建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严密组织廉政风险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有效机制,切实把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一是认真分析总结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举一反三,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长期坚持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对已构建的各项制度,强化执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以完善的制度、严格的执行,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17-*******

邮政信箱:沧州市运河区新华东路3号国贸大厦20楼

电子邮箱:dwb166*****905@163.com







标签: 厅巡察整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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