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范楼镇齐阁社区三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E3203010319005926001002)
丰县范楼镇齐阁社区三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E3203010319005926001002)
[0]丰县范楼镇齐阁社区三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190***** | 项目名称 | 丰县范楼镇齐阁社区三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190*****001002; | 标段名称 | 丰县范楼镇齐阁社区三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6月1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丰县范楼镇齐阁社区三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已由丰县经济发展局以丰经发许可[20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范楼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范楼镇齐阁社区三期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县范楼镇齐阁社区三期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m2。 2.1.3合同估算价:618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室外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 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 list)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 0516-********、0516-********、 0516-********)。 3.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6月01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6月0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 其他:9.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丰县范楼镇人民政府 地址:丰县范楼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 系 人: 李主任 电话 :187*****6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圣德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丰县北苑邻里中心商业楼3#楼一单元 401室 联 系 人:邵经理 电话:130*****951 2023年05月19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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