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应急物资智能调度和仓储管理一期招标公告

救灾应急物资智能调度和仓储管理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ZB-2015-16-1
开标时间:2015-10-1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所属地区: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WTZB-2015-16-1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福建省救灾应急物资智能调度和仓储管理一期项目

仓储管理

1项

281.34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赖荣/ ****-********159*****679

福州市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9月21日至2015年09月2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5、项目联系人:张博艺
联系电话:****-****************转813
传真:****-********
E-mail:zhixin02@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拥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政府强制节能清单、3C认证、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本项目不授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政策。
8、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3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 [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21日

标签: 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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