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速铁路工程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速铁路工程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速铁路工程
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2023-CG029
1.招标条件
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速铁路包头至惠农段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9〕19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国铁集团、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出资70%,剩余资金国内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新建包头至银川高铁临河至省界段站前及房建工程BYZQ-08标段,起讫里程为DK338+800至DK372+700,线路全长33.917k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工程23.167km(其中区间路基18.167km、站场路基5km);双线特大桥9.268km/3座、大中桥1.482km/8座,悬浇连续梁5联(其中2联[40+64+40]m、2联[32+48+32]m、1联[60+100+60]m)、框架墩8组、制架箱梁363孔;框架桥9955.696顶平米/15座,涵洞1498.99横延米/56座。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1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CY01,CY02,投标人需提供加油车和司机,投标人提供的加油车只能为采购人加油,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加油,加油车需安装采购人指定厂家的无线车载防爆加油机,加油机归采购人所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第一次柴油结算时扣除,每台*****元),使用过程中造成损坏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维修或更换费用。加油车及司机证件需齐全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2日至 2023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5.1.1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报名所需资料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至邮箱zbgscqsy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全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报名所需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④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格式见公告附件2)。上述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⑤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见公告附件2)。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仅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2个工作日内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中提供的电子邮箱。请确保汇款备注中的包件号与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一致,若不一致将以申请表中的包件号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0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保利若比邻南区27号楼西安经开行政中心亚朵酒店5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保利若比邻南区27号楼西安经开行政中心亚朵酒店5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不接受未在招标文件发售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组织单位发送投标申请资料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p.com.cn)上发布。
7.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9.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刘先生180*****252
9.2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9号五棵松饭店
联系人:张先生高先生
联系电话: 138*****199186*****699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高先生 133*****244
2023年5月22日
附件2: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表
招标编号:ZTGJ2023-CG029
申请人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并盖章) | ||
获取招标文件物资名称 | 包 件 号 | ||
联 系 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公司地址 | |||
购买人(法人委托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备注:
(1)以上内容均为必填项
(2)必须将本表(可编辑的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zbgscqsyb@163.com;一个投标人申请购买不同招标人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3)文件命名:包银高铁二十局+投标人全称+包件号;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包银高铁工程项目经理部 | 柴油 | CY01 | 吨 | 2600 | 0 | 15 |
CY02 | 吨 | 2452 | 0 | 15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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