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军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欧阳军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编号:********
被继承人:欧阳军,男,身份证号:******xxxxxxxx0019。
欧阳军名下有一处坐落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桥东路20号水产畜牧兽医局集资楼储7的不动产,房屋建筑面积:24.42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3.97平方米,持有50%产权。被继承人于2017年09月16日去世。合法继承人为:
覃英杰(身份证号:******xxxxxxxx0024),与被继承人关系为:夫妻;
欧耀恒(身份证号:******xxxxxxxx0019),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欧一平(身份证号:******xxxxxxxx0040),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女;
欧耀华(身份证号:******xxxxxxxx0014),与被继承人关系为:父子;
经继承人协议约定,由覃英杰继承欧阳军以上不动产产权份额,其他继承人放弃以上继承权,现予以公告。
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5月30日)向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该不动产权证书继承转移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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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不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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