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2024年办公用天然矿泉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2024年办公用天然矿泉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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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2024年办公用天然矿泉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5-22 14:40: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5-23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5-25 16: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2024年办公用天然矿泉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2024年办公用天然矿泉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长春分公司需为公司办公楼及下属营业场所提供办公用天然矿泉水(桶装)、天然矿泉水(瓶装)。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定期为长春分公司办公楼及下属营业场所提供天然矿泉水(桶装)、天然矿泉水(瓶装),以及配送服务,并定期清理长春分公司办公楼及下属营业场所的饮水设备。天然矿泉水(桶装)18L-20L/桶,预估数量为*****桶;天然矿泉水(桶装)5L/桶(每箱4桶),预估数量为200箱。天然矿泉水(瓶装)350ml(每箱24瓶),预估数量为5000箱,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不含增值税)。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天然矿泉水(桶装)(18L-20L/桶)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为14元/桶(不含增值税),天然矿泉水(桶装)5L/桶(每箱4桶)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为31元/箱(不含增值税),天然矿泉水(瓶装)350ml(每箱24瓶)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为21.5元/箱(不含增值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参选人具有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以《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为标准的所有产品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须提供相关报告的复印件。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1)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2)制造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同时参加参选的只接收制造商的参选。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2.1.5样品要求: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每种样品,样品不退还,样品要求详见下表: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2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4比选文件费用:不收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楼221会议室。 6.2样品规格: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耿女士 电话:189*****060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张秋颖 电 话:186*****985 电子邮件:zhangqiuying.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2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2024年办公用天然矿泉水采购项目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2024年办公用天然矿泉水采购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2024年办公用天然矿泉水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023-2024年办公用天然矿泉水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3-*****),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长春分公司需为公司办公楼及下属营业场所提供办公用天然矿泉水(桶装)、天然矿泉水(瓶装)。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 定期为长春分公司办公楼及下属营业场所提供天然矿泉水(桶装)、天然矿泉水(瓶装),以及配送服务,并定期清理长春分公司办公楼及下属营业场所的饮水设备。天然矿泉水(桶装)18L-20L/桶,预估数量为*****桶;天然矿泉水(桶装)5L/桶(每箱4桶),预估数量为200箱。天然矿泉水(瓶装)350ml(每箱24瓶),预估数量为5000箱,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不含增值税)。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单价限价,天然矿泉水(桶装)(18L-20L/桶)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为14元/桶(不含增值税),天然矿泉水(桶装)5L/桶(每箱4桶)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为31元/箱(不含增值税),天然矿泉水(瓶装)350ml(每箱24瓶)最高参选单价限价为21.5元/箱(不含增值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只须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参选人所提供的证书须在其相关网站或证书上的二维码标识可查询,若查询不到或未在有效期均不计取。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金额和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参选人具有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以《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为标准的所有产品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须提供相关报告的复印件。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1)代理商参选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 (2)制造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证明。 (3)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加参选,同时参加参选的只接收制造商的参选。不满足以上要求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2.1.5样品要求: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同时提供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每种样品,样品不退还,样品要求详见下表: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2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4比选文件费用:不收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 ,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 ,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2023年05月30日09时30分递交至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中国电信长春分公司2楼221会议室。 6.2样品规格: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邮 编:****** 联 系 人:耿女士 电话:189*****060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A1603室 邮 编:****** 联 系 人:张秋颖 电 话:186*****985 电子邮件:zhangqiuying.jszbtx@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2日 |
标签: 办公用天然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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