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村镇市头村十一队“左山岗”土地租赁招标公告[招租中]
南村镇市头村十一队“左山岗”土地租赁招标公告[招租中]
市头村十一队“左山岗”土地招租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2023年6月23日上午10点在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对十一队“左山岗”的资产资源出租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企业)前往村股份社咨询和镇交易中心报名竞投。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和编号:“租用土地”(011*****0006-zy0145)。
(二)占地面积(以实际量度面积为准):16亩。
(三)标的物所在地址:南村镇市头村十一队“左山岗”。
(四)租赁年限:9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交易底价:5000元/亩/年(含村管理费、含税)。
(六)递增情况:每三年为一个递增周期,递增幅度为上一期租金10%。
(七)竞投方式:采用参照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叫价或报价,报价人可以多次出价,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详见竞投约定);每次叫价增幅为:500元/亩/年。
(八)竞价保证金:******元(竞投人请于2023年6月22日下午4点前以转账形式存入以下指定帐户,并凭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到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镇政务中心五楼503室开具收据);未能按上述约定时间内到现场开具收据者,均视为无效报名,其本次竞投资格自动失效(已存入的竞价保证金将会无息退回)。竞投会结束后,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竞价保证金)。
1、单位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
2、竞价保证金账号:076*****000******;
3、开户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坊分理处;
4、摘要:市头村十一队“左山岗”土地招租(汇款凭证备注栏填写);
5、说明:竞投人以公司名义报名投标的,必须以公司账户存入竞价保证金。
(九)合同保证金:******元(中标人必须先缴纳合同保证金方可无息退回竞价保证金)。
(十)标的物使用范围:该地块只能用作农业耕种,不能撂荒,如有发现违反者,或用作其他用途,均作乙方违约处理,双方即时终止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十一)特别说明:该场地无水、电设施,若需使用需自行申请报建。
二、竞投约定
(一)凡交纳竞价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招标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接受出租方拟定的交易底价、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范本内容并自愿参与本次竞价;对缴交了竞价保证金却无故不到场竞价的竞投人,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价保证金。
(二)如标的物只有一人报名竞投时,该竞投人便被自动默许为以交易底价竞得标的物(不需要举牌应价);若有举牌报价的,便以实际有效报价为最终竞得价。
(三)如标的物有多人(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名竞投时,则在宣布竞价开始后,任一竞投人必须要从交易底价上开始竞价,并按出租方现场宣布的幅度递增叫价,同时允许跳跃应价(每次增幅上限为交易底价20%)。最终以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即竞得价必须高于交易底价;若没竞投人举牌应价或报价的,出租方有权在全部已报名的竞投人中,摇珠抽取一个竞投人作中标方,且竞得人必须以不低于交易底价的价格承租标的物,否则该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竞得人必须于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或按事前约定)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约或放弃竞得资格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竞价保证金,该标的物由出租方收回,另作处理。
三、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三)符合资产所有权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无。
(四)竞投人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该交易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交易服务机构(镇交易中心)有权取消竞投人已取得的竞投人资格。
四、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一)统一勘察时间:无。
(二)其他勘察时间:竞投意向人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五、报名和领取资料(未经报名不能参加竞投)
(一)报名和领取资料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如遇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和领取资料地点: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政务中心五楼503、504室。本交易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均无效),且提前或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凡法人机构(企业)参投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盖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个体经营者参投的,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凡自然人参投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保证金银行账号复印件。
2、法人代表、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竞投人必须在2023年6月22日下午4点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价保证金,并到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确认竞投资格。
六、交易事项
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资格确认书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6月23日上午10点,携带竞投资格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镇交易中心现场参与竞投,逾期恕不接受。
七、其他事项
(一)一份竞价保证金只准参与报名时指定标的物的一次竞投,每个竞投意向人只能报名参与一个标的物的一次竞投。
(二)竞投意向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约定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三)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均已了解该约的基本情况,并愿意各自承担相关风险。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价高者得,且最终竞得价不能低于交易底价。
(五)镇交易中心只提供合同双方的交易场所及文书服务;标的物的质量(如安全性能、危险程度、尺寸、形状或其他缺陷)、权属合法性以及由合同双方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与本次竞投会(镇交易中心)无关。
(六)本次招租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其一切解释权归出租方或镇交易中心。
八、联系方式
(一)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地 址: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南村镇政务中心五楼
联 系 人:曾毅辉
联系电话:020-********
网 址:http://nclqyj.panyu.gd.cn:8026/
(二)南村镇市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 址:南村镇兴南大道703号
联 系 人:吴亮平
联系电话:020-********
南村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
2023年5月23日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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