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3)渝五中法破委125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2023)渝五中法破委125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3)渝五中法破委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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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2日 15:02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3)渝五中法破委125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2023)渝05破申199号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对被申请人重庆万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万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荣公司)于1993年3月17日注册登记,登记机关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渡口区分局,住所地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1155号,经营范围:销售:建筑材料、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化物品)等。 1996年7月22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作出(1996)中区经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万荣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渝中支行)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等。1997年8月6日,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1997)中区经初字第3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万荣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工行渝中支行借款本金150万元及利息等。判决生效后,万荣公司未履行,工行渝中支行向法院申请执行,经强制执行未获清偿,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先后裁定终结执行、中止执行。 重庆万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对被申请人重庆万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日16:00 3、摇号时间:2023年5月25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渝中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督办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 破产庭联系人:上官俊峰02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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