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江南区】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局内各单位:
根据《江南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江南区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江南区税务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情况说明表
2.2022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整改责任分工表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江南区税务局
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
为解决群众诉求,做好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我局根据社会评价意见建议中反映的各项问题,制订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通过对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整改,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整改工作的实绩实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
二、整改内容
根据南宁市反馈2022年度涉及南宁市江南区意见建议,江南区税务局涉及7条,其中2条为建设性意见,经研究已制定《2022年度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整改责任分工表》(附件1),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5条为非建设性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形成了《2022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非建设性意见情况说明表》(附件2)。
三、整改步骤
(一)制定整改方案。5月10日前,认真分析研究社会评价意见建议,分门别类制定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工。
(二)做出整改承诺。5月23日前,通过门户网站,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可检验成果进行公示。
(三)强化过程管理。责任单位要抓好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过问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7月10日前完成中期整改进度的报送,9月10日前报送整改完成情况,9月18日前完成回访情况的报送。绩效办将对整改工作实施动态跟踪监控,促进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整改责任人要亲自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推进。
(二)注重整改实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深入调研,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并注重收集整改成果证明材料,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群众监督和核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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