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皓蓉公司锦樾峰境项目商业招租公告

重庆皓蓉公司锦樾峰境项目商业招租公告

我公司现有固定资产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锦樾峰境项目12套商铺,现进行公开招租,商务条件如下:

序号

商铺地址

建筑面积(㎡)

招租底价(元/㎡·月)

出租期限

装修

免租期

支付周期

租金年递增率

履约保证金(元)

1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3号

49.88

6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2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4号

52.47

6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3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5号

52.47

7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4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6号

52.47

7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5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8号

61.37

6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6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9号

60.9

6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7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10号

51.6

6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8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11号

51.44

7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9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12号

45.09

7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10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13号

45.09

7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11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14号

45.09

6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12

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15号

55.99

61

≤5年

1个月

季付

≥2%

3个月租金

招租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至6月2日。请有租赁意向者自行到物业现场勘查,并于2023年6月2日17:00前与我公司接洽联系,带上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并以密函方式投递意向租赁书(详见附件1及附件2)。2023年6月5日上午10:00在投标现场进行开标,不低于招租底价即可中标;若多人竞标同一商铺,综合评分最高者取得房屋租赁权。

评标打分办法:本次评标对租金价格、租赁期限以及付款方式、租金年递增率进行综合评标,满分100分制,其中租金价格占50分,租赁期限占20分,付款方式占15分,租金年递增率占15分。具体评分如下:

评分指标

得分

租金价格

租金得分总分50分(暂定上浮为100%)根据上浮比例获得相应得分;若上浮超过100%,且分数一致,则以价高者得。

例:租金报价上浮20%,则对应得分为50*20%=10分。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1年,得5分;

2.租赁期限2年,得10分;

3.租赁期限3年,得分15分;

4.租赁期限4年及以上得20分。


付款方式

1.季度付款,得5分;

2.半年度付款,得10分;

3.年度付款,得15分;


租金年递增率

1.租金年递增率2%,得5分;

2.租金年递增率3%,得10分;

3.租金年递增率3%以上,得15分。


综合得分


附件:1.承诺书

2.锦樾峰境项目商业租赁投标书

3.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投标地址:重庆九龙坡区奥体路1号5幢写字楼37层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23-********

重庆皓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8日


附件1

承诺书

重庆皓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我方提出参与贵公司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锦樾峰境项目商铺竞标,现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一、参与本次竞标是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我方已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你方发布的《招租公告》和相关信息仅作为我方参与竞标的参考,不视为对我方的任何保证和建议,且不影响我方对该项目的认识和判断。

二、承诺认可本项目的《招租公告》内容和《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及附件的内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竞租成功,将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及附件的内容与贵方签约。

三、承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你方制定的规则参与竞标,服从相关安排,并同意你方《招租公告》的相关要求。

四、承诺因我方自身原因导致中标后不能成功签约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

五、我方所提交的标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我方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接收商铺后,自行办理经营许可手续。若因办理经营手续不成功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我方自行承担全部后果,与贵方无关。

以上承诺是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清楚并了解其中的含义。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手印)

年 月 日


附件2

锦樾峰境项目商业租赁投标书

重庆皓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在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业招租公告规定的前提下,本人/公司愿意:

1.以¥____元/㎡·月的租赁单价获得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石美路15号附___号房屋的使用权;并从第 2个租赁年度起,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基础上递增%。

2.房屋租赁使用年限为_____年,并通过_____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3.本人/公司保证在投标书里作出的各项承诺真实有效。

投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3:

租赁合同样本.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锦樾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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